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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三季度福建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23-11-01 15:25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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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至9月期间,福建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998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有关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查。

  执法人员发现共有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万元,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

  养殖品种

备注

  1

  福清市确安养鳗场

福州市福清市渔溪镇双墩村

  草鱼、鲢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十三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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