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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福建省连江县官坞海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为省级水产良种场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23-06-21 17:15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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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专家组对福建省连江县官坞海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进行省级水产良种场资格复评。专家组现场考察了该单位保种、育苗生产、实验室和综合管理用房等情况,听取了情况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综合考评合格,符合省级水产良种场认定条件。

  经现场复评,拟确定福建省连江县官坞海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省级海带良种场、宁德市官井洋大黄鱼养殖有限公司为省级大黄鱼良种场。

  根据《福建省水产原良种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闽海渔﹝2022﹞22号),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至6月28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高苏蕊,0591-87808563。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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