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23〕2号)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闽海渔〔2023〕9号)要求,经自愿申报、市级评荐、省级初审等程序,拟推荐3个“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和3座“全国文明渔港”,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
1.晋江市
2.石狮市
3.云霄县
二、全国文明渔港
1.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
2.东山县下西坑二级渔港
3.云霄县山前一级渔港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3月24日前)向我局反映。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反映方式:可信函寄至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渔船渔港处或传真至:0591-87878738。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78630
电子信箱:ycd0418@qq.com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