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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2022年第四季度)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23-01-03 10:49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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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福建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1646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共有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养殖场内鲍鱼监督抽检氯霉素超标的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0.227万元,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

备注

连江县济海专业养殖合作社

福州市连江县黄岐镇后仑村

监督抽查鲍鱼氯霉素超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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