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至6月间,福建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1176家(次)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共有2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养殖场内鲤鱼、鳊鱼监督抽检地西泮超标的行为,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0.4万元,已责令停止销售,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违规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 |
备注 |
1 |
闽侯县闽香科技水产开发有限公司 |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村 |
|
2 |
闽侯县白沙陈世燊水产养殖场 |
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白沙村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