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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技术人员水产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5-15 17:21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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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拟开展2018年度工程技术人员水产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为做好评审的申报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凡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水产养殖、海洋捕捞、海洋与渔业资源、水产加工、制冷、渔机等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规定晋升工程师任职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

  二、申报提交材料

  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4份。

  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附件2)一式20份(A3纸打印)。

  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聘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㈣任现职以来近五个年度(2014-2018)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

  ㈤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凭证复印件一份。

  ㈥ 体现在评审表或简明表中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文件、证书、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㈦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㈧正常晋升人员需至少提供1篇独立撰写的且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院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作为代表作,要求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复印件要隐去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刊名、刊号、卷号以及出版时间等内容,不需要封面、目录和封底,不能加盖任何印章);学历破格申报人员按照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执行;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文件中有关论文补充规定的人员,应列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㈨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前,应将经申报者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所在单位除按规定写出推荐意见外,还应在该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三、注意事项

  ㈠资格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㈡根据省政府有关高等院校、省属公立医院、省属科研机构、中小学、中职校(含技校)“评聘合一”的规定,凡我省上述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相关空岗证明方可申报。

  ㈢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应补充新的业绩和论文材料,未补充新业绩和论文材料的不予受理。

  ㈣评审材料及各种复印件(除送审代表作外)均应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㈤评审申报材料需完整,装订好并附目录。

  ㈥需注明申报人员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请登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门户网(hyyyj.fujian.gov.cn)在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职称评审中下载。

  ㈧评审费及论文鉴定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的规定收取。

  ㈨报送申报材料时需至少提交全日制学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论文原件,以供预审和评审时查验,待评审结束后归还。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及联系人

  ㈠报送评审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6月15日

  ㈡联系人:省海洋与渔业局职改办(人事处)林薇

  ㈢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

  ㈣邮政编码:350003

  ㈤联系电话:0591-87878619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9年5月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