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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暨涉海渔船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在福州召开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2-24 10:34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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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8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暨涉海渔船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在福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统筹部署推进涉海渔船专项整治和岁末年初重点工作任务。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颜志煌作部署讲话。省安办、省气象局、福建海事局、福建海警局有关同志作工作指导。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沿海“六市一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翁新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正值渔业生产旺季,海上商渔船航线交织,大风大雾、低温寒潮等恶劣天气多发,部分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海上船舶动态监管还不够到位,一些船舶非法载客赴无居民海岛、渔排等潜藏安全隐患。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扎实开展涉海渔船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渔船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关要求,聚焦“人、船、港”三大要素,推进全方位、全链条、精准化治理,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要构建“全域覆盖、全程可溯、全员参与”预防体系。开展新一轮渔船、渔港、船员起底式大排查,建立“一船一码、一港一档、一人一证”电子身份系统。落实出海前安全自查电子台账,既要向船东船长传导责任,又要做到“放开不失管”,确保“自查”质量。

  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登船抽查机制,强化智慧管控手段应用。各地要加大对涉海渔船管控的基础设施条件的部署和资金投入,确保做到“每船必查”,持续提高涉海渔船管控治理水平。严格落实《加强渔船检验管理的指导意见》,确保海洋渔船“每船必检”。严格风险隐患“发现-交办-整改-销号-回头看”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要实施“建强百站、赋能千员、升级万船”系统工程。推进船管单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智慧渔港建设,创新“集中停泊点+船管站”管理模式,实现“站泊一体”集约监管。督促定位终端运营商和设备供应商设立实体化售后网点或与船管单位合署办公。配齐建强船管员队伍,健全履职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完善船东、船长、船员全生命周期培训考核体系,守牢“持证上岗”底线。持续开展渔船标准船型选定,打造一批安全、环保、适居示范船。支持各地涉渔船舶电动化试点,加强乡镇船舶适航评估与更新改造,探索社会化服务开展船舶安全评估。加快推进海洋渔船北斗三号船载定位终端配备。  

  要打造“多元共治、智慧赋能、依法严管”治理格局。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持续深化“五海一边”涉海安全执法、“商渔共治”等长效机制,加强信息互通、联合执法、事故协查,形成监管闭环。深化一体化大融合“海上福建”总平台在渔业安全领域深度开发和全面应用,推进近海小目标雷达、无人机海上救援布点,逐步完善多维感知监测体系,推动安全监管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警、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型,达到“科技管海”目的。

  会议要求,要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深化与气象、海事部门联动会商,提高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精准度和提前量,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每一条船上、每一位船长。严格实行恶劣天气期间分级分类分区渔船召回制度,严防渔船不遵指令冒险出海作业。严格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核实与报送流程。  

  要加强源头管控和隐患排查。实施出海前登船抽查,盯紧看牢老旧大中型渔船、核定乘员10人及以上渔船、流刺网渔船和长期异地停靠作业渔船等高风险渔船,对超员超载、擅自改造的渔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停航整顿。强化渔港渔船渔排火灾防范工作,坚决杜绝“火烧连营”事故发生。  

  要加强船籍港和靠泊港协同。严格船籍港地和靠泊港地协同监管,严防异地渔船脱管漏管。船籍港地要全面掌握异地渔船安全生产状况和生产情况,加强渔船编组和动态点检。靠泊港地要加强港内异地渔船每次出港前安全隐患检查和进出渔港管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船籍港地。  

  要加强动态监控和执法巡查。持续开展船载定位终端专项整治,强化“离线即警情”意识,推动“当日离线、当日复线”要求落实到位。结合常态化点验和重要时段加密点验,加强“黑色四小时”、恶劣天气时段及高风险渔船动态干预。增加海上巡航执法频次和覆盖面,重点打击“五超”行为、擅自关闭屏蔽定位终端、职务船员配备不齐、非法载客赴无居民海岛等严重违法行为。扎实开展渔排餐饮经营主体登记情况排查,严禁涉渔船舶接驳载客。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以过硬作风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加大对渔船更新改造、渔港基础设施提升、智慧监管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基层一线监管执法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月度调度、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督查督办机制,用好提级调查制度。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福渔平安行”等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确保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总队长,局机关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局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负责同志,市级安办(应急)、气象、海事、海警部门负责同志,长乐、连江、龙海、东山、石狮、惠安、秀屿、福鼎、霞浦等9个沿海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在市级分会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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