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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秘书长一行到我省开展鳗苗生产情况调研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 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郑国彬 责编: 刘真 发布时间:2023-11-22 11:4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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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摸清鳗苗资源情况,加强鳗苗资源管理,11月15日至16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王雪光秘书长一行到我省开展鳗苗生产情况调研。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李水根站长参加调研。

15日,调研组前往福建天马科技集团,实地考察国家级现代农业(鳗鱼)高新技术产业园、食品生产基地、观光式食品超级工厂和饲料生产基地,详细了解该企业鳗鱼生产规模、技术创新等情况。

16日,调研组在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召开座谈会,就我省鳗苗捕捞、流通和生产情况进行交流研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执法监督处处长戴菊芳,省鳗业协会秘书长高飞、省鳗业协会执行会长郭贤平、林茂苍和省水技总站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座谈。

座谈会上,王雪光表示,受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协会负责推进鳗苗可追溯管理工作。该工作目前处于摸索阶段,还需做实前期基础工作,希望借此机会,共同探讨推进鳗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戴菊芳详细介绍了我省鳗苗监管情况,她建议,要进一步加大鳗鲡苗种捕捞期间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捕捞违法行为,确保捕捞作业合法有序进行。高飞表示,我省是全国最早的养鳗省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福建鳗业在养殖产量、养殖品种、养殖饲料、烤鳗产量、出口创汇方面位居全国前列,但目前行业前瞻性不够,相关部门对鳗苗的调控管理、监管指导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省鳗企代表也详细介绍了福建鳗苗资源及国际市场的现状。

通过座谈交流,与会人员就鳗苗捕捞、流通和生产提出四点建议:一要因地因时,完善鳗苗捕捞制度。根据鳗汛时间,因地制宜设置不同的鳗苗捕捞期;进一步规范鳗苗捕捞作业方式,切实做好鳗苗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二要规范作业,实行鳗苗定点交易。要加强对捕捞人员的管理培训及相关资质认证,做到持证捕捞,同时,要求有关人员做好捕捞日志填写,鳗苗定点、定期交易,强化溯源管理。三要多方联动,加强鳗苗进出口管理。根据实际资源状况,制定鳗苗进出口管理规定,在满足国内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允许部分鳗苗出口,以提高渔民收入,促进我省鳗业持续健康发展。四要开展检测,摸清鳗苗资源底数。要联合相关检测机构,针对不同流域捕捞的鳗苗进行基因测定,以摸清鳗苗资源底数,为下一步鳗苗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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