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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宣贯组深入福鼎渔村宣贯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

来源:本网 作者: 防灾减灾处 责编: 刘真 发布时间:2020-01-20 11:4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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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17日,为了让基层干部群众更准确理解《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精神,原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级干部严飞带领省局第十六宣传贯彻组到宁德福鼎开展现场宣贯培训。

16日下午,省局宣贯组在福鼎市召开宣传贯彻会,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执法机构全体干部职工,乡镇政府和重点村居渔民代表等,共50余人参加会议。

宣贯组指出,此次修法体现省委省政府对渔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依法治渔、依法兴渔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宣贯组强调,要充分认识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内涵,依法履职,提升渔民群众和渔业企业履行《办法》应尽义务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切实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强化渔政渔港监督,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努力实现我省海洋经济和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

宣贯组从修改背景、修改内容、工作要求等三方面对《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17日上午,宣贯组前往福鼎市沙埕镇南镇村,深入到渔区渔村一线,开展宣贯活动,南镇村两委干部和渔民代表共20余人参加活动。

省局宣贯组强调,渔业资源是我们渔民朋友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渔业产业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护渔治渔不仅是法律赋予渔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也是渔民群众的共同义务和责任。希望渔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共同维护好渔业生产秩序和环境。

省局宣贯组还和渔民代表交流,现场回答了渔民代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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