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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 全面推进依法治渔

——局党组书记、局长林锡能赴霞浦县三沙镇宣讲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 办公室 责编: 刘真 发布时间:2019-12-27 08:4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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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省海渔局党组书记、局长林锡能赴宁德市霞浦县三沙镇主持召开宣贯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座谈会,拉开了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宣讲渔业法实施新办法工作序幕。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总队长张思荣,省海渔局政策法规处,宁德市县渔业部门及执法机构,霞浦县领导、镇村干部、渔业互保协会、渔业协会、船东及渔民代表等60余人参加座谈。

林锡能系统介绍了《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修改背景、主要法条、宣贯要求及下阶段工作要点,重点讲解了养殖制度、捕捞制度、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等主要修改内容,并结合伏季休渔执法、“三无船舶”管理、海漂垃圾治理等具体案例,与基层干部、渔民朋友们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林锡能指出,11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了《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渔业发展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凸显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标志着我省依法治渔、依法兴渔进入新阶段。

林锡能强调,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完善宣贯工作机制,结合渔区渔业实际抓好工作落实。要组织普法宣讲团、宣传小分队,进渔区上渔船访渔户,利用宣传标语、挂图、读本以及网络新媒体等渔民朋友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新修订的实施办法送到群众手上、留在群众心里,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确保广泛知晓、深入人心。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渔业工作的领导,将渔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规划,组织编制实施养殖规划、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加快推进渔港建设,提高渔船组织化程度等工作。渔业主管部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组织开展相关配套制度的“立改废”,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完善渔业管理长效机制。渔民群众要进一步提升守法意识,有序开展渔业生产,依法规范养殖。执法人员要学深学透实施办法,全面依法规范执法,做到熟悉规定、明确责任、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确保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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