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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部署防范第24号台风“潭美”工作

来源:本网 作者: 防灾减灾处 责编: 刘真 发布时间:2018-09-27 09:2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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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24号台风“潭美”(超强台风级)26日11时位于台湾省花莲市东偏南方向约840公里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将以每小时3公里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受其影响,预计28日-30日,闽外渔场将出现风力12-14级阵风15-17级,浪高9.0-13.0米狂涛;闽东渔场东部和钓鱼岛海域出现风力10-12级阵风13-14级,浪高6.0-9.0米狂浪到狂涛;闽东渔场西部和闽中渔场将出现风力8-9级阵风10-11级,浪高4.0-5.5米巨浪。

为此,我厅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意见,对海上渔业生产作业防范工作作出如下部署:

1、位于闽外渔场、闽东渔场、闽中渔场和钓鱼岛海域的所有海上作业渔船务必于28日11时之前全部撤离到东经120.5°以西的海域。撤离途中要注意安全,台风影响解除前不得进入东经120.5°以东海域。

2、全省沿海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动向,做好海上作业渔船防风避浪转移工作。同时,要严密监控海上作业渔船动向,严防台风影响期间进入危险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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