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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领导带队赴霞浦县督导检查渔船渔港秋冬季生产安全及海参养殖执法工作情况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东执法支队 胡钊钊 发布时间:2025-12-12 10:49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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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至9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总队长刘春荣带队赴霞浦县,督导检查渔船渔港秋冬季生产安全及海参养殖执法工作情况,深入一线排查风险隐患,精准部署监管举措,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在重点渔港,督导组登临渔船,重点核查渔船及船员证书证件、通信导航设备、消防救生器材配备情况,对部分渔船消防器材老旧、救生衣浮灯无法点亮、救生圈捆扎且未刷写船名等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在高速口海参苗种抽检点,督导组查阅抽检台账,围绕改进抽检流程、提升工作质效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规范海参养殖进苗监管环节。在重点乡镇,督导组与镇政府负责人、海参养殖户座谈,听取相关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海参养殖实况,就渔业生产安全管理、超规划养殖整治、海参养殖产业监管等作出具体指导,强化后续监管方向。

  督导组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二是加强风险防范,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紧盯渔船作业、渔港消防等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三是严守食品安全,严把海参养殖源头关,加强苗种、饲料及投入品监管,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确保养殖环节质量安全可追溯;四是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属地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生产经营主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筑牢渔业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防线。

  省执法总队相关处室、支队,宁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以及溪南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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