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至25日,为切实维护海上渔船安全生产秩序,严管大黄鱼汛期厦门湾海域海洋与渔业生产秩序,严打各类涉海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统一部署,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南执法支队同厦门市支队联合漳州市支队、泉州市支队及龙海、翔安、晋江、南安等区县渔业执法机构,共同开展海上管控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闽南执法支队派出所属中国海监8003船作为指挥船。厦、漳、泉各级渔业执法机构所属执法船艇等参与单位按照“分区设防、守点巡线、加强协作、海陆联动”原则,科学调配执法力量,充分运用北斗示位仪、AIS等安全终端及动管系统等技防手段,强化信息共享与海陆协同,重点加强对厦门湾、围头湾和浯屿东面等周边海域的值守管控,严禁各类船舶及人员进入相关海域从事非法捕捞、采砂等作业。闽南执法支队统筹片区渔业执法机构力量,在海上大风期间,要求加强浯屿、围头等渔港、澳口和乡镇船舶停泊点的管控,防止渔船、乡镇船舶违规出海生产作业,确保渔业船舶生产安全和重点海域局势稳定。同时,利用海上气象较好的窗口期,开展厦门、漳州近岸海域的巡查,切实加强海上船舶管控和无居民海岛监管。
本期行动累计出动执法船艇26艘次,执法人员293人次,巡查港口8个次,登检船舶14艘,拆除违规网具7件,查没电鱼设备1套,排查渔船安全隐患1项,巡查海砂开采区2个次、无居民海岛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