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召开“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海洋渔业船舶信息通报工作集中调度会。会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作典型交流。
据统计,经过全省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不懈努力,我省“检验证书超期”海洋渔业船舶信息从年初通报的3863条降至280条,降幅达92.7%;“检验证书异常”海洋渔业船舶信息从年初通报的22458条降至270条,降幅达98.8%,处置成效位居全国前列。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省总队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严格遵循“底数清晰、处置有力”原则,明确省、市、县三级机构职责分工,常态化开展月度分析与通报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全面排查摸底,精准掌握信息。充分利用中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和福建省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进行数据交叉比对,确保信息全面、准确、无遗漏。各级渔船检验机构深入核查检验档案,联动渔船登记机关核实船舶实际状态。
坚持分类处置,稳步扎实推进。针对无实船的渔业船舶检验数据、已转乡镇管理船舶检验数据和5年以上未检验渔业船舶检验数据,采取差异化处置措施进行清理。同时开展全省大中型渔船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VHF(甚高频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配备摸排,通报证书AIS、VHF设备信息记载不规范的异常渔船151艘,要求各检验机构强化现场检验,按实补录设备信息,规范证书填写。
密切协同合作,强化执法监管。构建渔船检验与渔政执法信息共享、行动协同的联动机制,将检验证书超期半年以上渔业船舶列为重点渔船实施严管严控。对临近或已超期检验的渔业船舶,及时提醒船舶所有人申报检验,同时将渔船信息实时通报渔政执法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现“检验提醒”与“执法威慑”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