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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回港 人上岸 网封存

漳州市3042艘渔船进入伏休期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韩晓婷 责编: 刘真 发布时间:2024-05-11 17:14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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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12时起,漳州海域正式进入为期三个半月的海洋伏季休渔期,全市3042艘伏休渔船全部在港伏休。

为切实做好伏季休渔期渔船管控工作,确保所有伏休渔船按时安全回港休渔,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前谋划、及早部署、主动作为,派出6个指导服务组下沉一线,分片全覆盖督导沿海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以最严格监管、最严厉执法,保障海洋伏季休渔秩序良好稳定。

聚焦重点渔港

工作组深入东山宫前和澳角渔港、龙海港尾和浮宫渔港、诏安田厝和赤石湾渔港、漳浦六鳌渔港、云霄山前渔港、古雷白衣村澳口等重点渔港码头,实地检查各地渔港是否按要求配备配足消防设施配备、留足应急通道、有序停放渔船等情况。

工作组要求,各地要坚持“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渔”,有序按时组织渔船回港、人员上岸、网具封存。依托“海上漳州”全景海视图系统平台,结合渔船北斗定位等手段清点核对渔船进港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回船籍港休渔的、限期返回船籍港的渔船,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聚焦伏休渔船

工作组深入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船管站、船舶点验中心,实地了解各地摸排渔船底数和伏休政策宣传、组织渔船伏休、建立应休渔船名册等情况。

工作组要求,要提前召回异地挂靠渔船,摸清伏休渔船集中返港时间和底数,主动对接海事部门,对集中返港期间海上交通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做好商渔船防碰撞措施,确保渔船安全及时回港。要张榜公示应休渔船名册,落实定点停放,确保应休尽休。

聚焦未休渔船

工作组深入各地了解未参与自愿伏休的钓具渔船监管情况,随机抽查在港停靠渔船,重点检查渔船消防、救生、通导设备配备是否齐全、有效,渔船是否改变作业、是否存在明火作业情况,船员配备是否齐全等。

工作组要求,所有未休渔船要在指定渔港集中停靠,并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船位监测、渔获物定点上岸等制度,严禁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等规定进行捕捞。各地要建立上岸渔获物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落实集中停靠监管措施。

聚焦定人联船

工作组随机电话抽查了镇村网格员履行“一宣传、两报告、三督促、四协查”职责情况,发现个别网格员对所挂钩船舶数量不清楚,挂钩船舶进出港报告缺少记录,挂钩船舶异地停靠未能及时了解情况,并要求整改到位。

工作组要求,镇村网格员要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发挥“前哨”作用,每天开展挂钩船舶动态点验,督促未休渔船船东船长遵守定点停靠、进出港报告、渔获物定点上岸等伏休要求,跟踪伏休渔船定点停靠情况,严防挂钩渔船拆卸、屏蔽安全终端违规出海。

聚焦执法打击

海上巡查工作组联合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县(区)大队在闽粤交界等重点海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开展海上执法巡查9航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登检船舶19艘次,宣传劝导渔船民104人次,查获涉渔违法违规船舶11艘,形成有力震慑,有效维护伏季休渔前期渔业生产秩序。

工作组要求,各地渔业执法机构要加强定期点验、动态巡查、随机抽查,加大对海上作业钓具渔船、非法捕捞活动、冰鲜杂鱼交易的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盯紧异地伏休、往年违反伏休规定和不服从防台风管理等渔船,加密安检巡查,严防非法捕捞、跨区跨线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乡镇船舶和“三无”船舶违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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