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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洋与渔业工作总结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7-03-05 09:43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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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一年,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积极适应新常态,深入贯彻新理念,紧紧围绕“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目标,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致力抓产业、打品牌、建平台、保生态、优服务,全力推进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全省海洋与渔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各项工作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顺利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海洋经济稳步发展

  省政府出台《福建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预计全省实现海洋生产总值8003亿元,比增13.1%;渔业经济总产值2734亿元,比增10.97%。

  一是持续壮大海洋产业规模。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建筑业、海洋船舶修造业五大传统产业增加值占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的70%以上;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等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其中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超30亿元,比增15%以上;通过实施海洋经济创新示范项目和省级海洋经济专项,培养了一批产值超3亿元的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及现代冷链物流企业。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等湾区经济基本形成。

  二是积极培育超千亿水产产业集群。出台《关于推进九大特色品种超百亿元全产业链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十三五”末,实现大黄鱼、石斑鱼、鳗鲡、对虾、牡蛎、鲍鱼、紫菜、海带、海参九条特色品种全产业链产值分别超百亿的目标,2016年九大特色品种产量312万吨,比增7.1%,全产业链产值800亿元,比增10%,其中鲍鱼、鳗鲡、紫菜、南美白对虾全产业链产值均突破百亿元,分别达到152亿元、146亿元、124亿元、112亿元。

  三是加快发展渔港经济区。在全国率先提出渔港经济区建设模式,这一模式得到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的肯定,我省被列为全国渔港经济区建设唯一试点省份;制定《全省渔港经济区布局总体规划》,先期培育霞浦三沙、连江黄岐、石狮祥芝、晋江深沪、东山大澳、惠安崇武、泉港诚峰、石狮东埔等8个渔港经济区;泉州市出台《关于加快渔港经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江、石狮、泉港、东山等地编制了渔港经济区概念性规划。

  四是创新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福州、厦门两市列入首批国家海洋经济区域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占全国首批示范城市的1/4,国家已下达3.6亿元补助资金;厦门、诏安两地海洋生物产业园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获得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授牌。通过实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带动了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比如蓝湾公司、金达威公司通过实施区域示范项目,成功实现项目成果转化和产品产业化生产。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宏观调控监测,建成全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Ⅰ期工程,启动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

  五是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金融部门及央企等合作,与省农商行签订第二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开展科技型海洋中小企业保证保险贷款业务,全年累计贷款2亿元;筹备设立100亿元渔港经济区产业基金;引导设立10亿元的福建省远洋渔业产业基金,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现代海洋产业中小企业助保金全年新增贷款3.2亿元,区域示范项目助保贷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是大力促进项目对接。打造6·18“智慧海洋馆”,举办福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果交易会暨第三届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峰会,签约海洋与渔业项目168项,总投资237.58亿元;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不断提升,现场签约项目28个,签约金额169亿元,现场贸易配对额2.6亿元,目前已成为全国第二大渔业专业展会。

  二、现代渔业转型加快

  实施渔业转型升级计划,渔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设施渔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居全国前列,我厅在全国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工作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一是加速推进设施渔业。全省建设工厂化养殖基地38个,新增工厂化养殖车间27万平方米,全省累计达到1800万平方米。福鼎、霞浦、蕉城、连江、福清、秀屿、漳浦、诏安、东山、清流、光泽等地工厂化养殖发展迅速,霞浦县钦龙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被省委省政府列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典型;光泽县中科渔业有限公司全封闭循环水设施养殖车间,成为全省工业化水产养殖规模最大、设施最先进的标杆工程。全省累计完成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改造25万亩,连片规模50亩以上池塘基本实现标准化改造,年新增产量7万吨。实施网箱养殖渔排改造,新建环保型全塑胶养殖网箱2万多口,金贝尔公司在龙海浯屿岛海域建设的全塑胶渔排网箱示范点,成功经受了“莫兰蒂”强台风的正面袭击。发展深水大网箱养殖,新增抗风浪深水大网箱60口,霞浦、连江、东山等地已建设深水抗风浪大网箱392口。春申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在印尼、马来西亚建立渔业养殖基地,养殖面积超12万亩,投资总额超9亿美元,我省境外水产养殖发展规模居全国第一。

  二是实施远洋渔业工程包建设。全年完成项目投资15.26亿元,开工建造远洋渔船127艘,新建(扩建)境外基地4个,新增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项目4个。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亿美元建立的毛塔综合基地,成为目前我国境外投资规模最大的远洋渔业基地;全年新增外派远洋渔船20艘,全省外派远洋渔船达540艘。宏龙等远洋渔业企业有序推进渔船转场,努力减少印尼渔业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港顺、万通、正冠、永迅、海之星等企业新开拓的公海灯光围网项目成为我省远洋渔业新的增长点;泉州港深沪远洋渔业通关码头2个泊位建成投入使用,成为全省首个专用远洋渔业码头;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台扶持远洋渔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积极引导远洋渔业发展。

  三是扶持推动水产品加工业。全省水产品加工规模继续扩大,完成产量352万吨,实现产值837亿元,分别比增5.6%、10.6%;新增水产冷库库容26万吨,冷冻率达45%,居全国前列;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2家,115家水产企业列入第八轮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福清龙田、东山经济开发区以及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等一批现代水产品加工园区快速发展;漳州蟹肉产量占全球市场40%以上,成为世界蟹类加工产品的主产区;泉州水产加工逐步向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生物保健食品等高附加值产业发展;莆田扶持企业开发佛跳墙、大盘菜等鲍鱼深加工产品,鲍鱼制品出口额、活鲍鱼价格均上涨50%以上。全省水产品出口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出口创汇58.98亿美元,比增6.29%,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位居全省大宗农产品首位,约占65%左右。

  四是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全省休闲渔业规模不断壮大,福州罗源湾海洋世界等4家单位获得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称号,扶持提升永泰县幸福庄园等“水乡渔村”示范基地17家,莆田市发挥“生态养殖+休闲渔业”样板效应,休闲渔业产值增长20%以上。印发《福建省休闲海钓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2016-2018年)》,启动建设福建好隆发、平潭大福湾等10个省级休闲海钓示范基地。我省在厦门召开的全国休闲渔业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2016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渔业博览会取得良好成效。

  五是加快发展水产品电子商务。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已发展会员358家、交易商2187个,累计交易总额4880亿元,马来西亚、柬埔寨等分中心筹建工作稳步推进;持续推进“福建鱼多多水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鲍鱼、南美白对虾、海带、鳗鲡等水产品上网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漳州市建设“东山水产品电商产业园”,54家水产加工企业、20家电商企业入驻,水产品电商年交易额超4亿元,网上营业额超2亿元;泉州市建立“泉州水产品微电商平台”,利用邮政网络资源销售水产品;莆田南日岛海产品交易展示平台上线试运营。胜田公司入驻天猫商城,开设“甲一堂食品旗舰店”;海魁水产集团成立福建省大渔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设立网上专营店,销售产品100多种,号称海魁水产百货。

  三、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我省近岸海域水质持续好转,2016年一、二类海水水质海域面积比例达88.7%,较上年明显增加,主要海湾一、二类海水水质海域面积比增15.3%,其中三沙湾、闽江口、湄洲湾和厦门湾比增20%以上。

  一是做好规划与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修正案;联合省发改委制定出台《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完成《福建省滨海沙滩资源保护规划》。《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福州市出台《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划》;平潭综合实验区制定《滨海沙滩保护管理办法》、《滨海沙滩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泉州市起草《崇武至秀涂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条例》,制定《福建崇武国家级海洋公园管理办法》,编制祥芝渔港等5个渔港的渔船活动水污染应急预案。

  二是完成全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省共划定十种类型的海洋生态红线区188个,总面积14303.2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总选划面积的38%,高于控制指标3个百分点,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37.4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75.37%,其中,海洋生态红线Ⅰ级区45个,面积3472.52平方公里,占选划海域面积的9.23%;海洋生态红线Ⅱ级区143个,面积10830.68平方公里,占选划海域面积的28.77%。

  三是持续开展“百姓富、生态美”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积极推进“6.6八闽放鱼日”常态化,放鱼日当天共组织主会场与分会场活动24场,放流各类水生经济与濒危物种8.22亿尾(粒),此项活动得到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泉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等四套班子领导集体参加“八闽放鱼日”活动;联合福州市在闽江公园望龙园百花台景区设置“闽江增殖放流公益平台”,全年累计投放各类经济、特色和珍稀物种30多种共37.4亿尾(粒),近三年来全省累计增殖放流93.1亿尾(粒)。

  四是开展沙滩资源保护。对全省143处滨海沙滩开展现状调查和研究,打造厦门鼓浪屿沙滩公园等首批30个海岸公园,组织发动民间净滩行动70余场,与地方海洋保护组织联合,率先创建石狮天天净滩模式、厦门亲子净滩模式、平潭军民共建模式、惠安净滩生态工作假期模式等四种净滩机制,成为全国媒体报道最多、影响最大的沙滩保护行动。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全岸线海漂垃圾治理,每月组织开展海岸带环境卫生考评并进行通报,海漂垃圾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厦门海沧湾嵩屿码头至海沧大桥岸线整治工程得到国家海洋局的高度肯定。

  五是抓好海洋生态保护重点工程。推进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持续开展生态岛礁建设,高起点、高规格推进平潭大屿生态示范岛建设;厦门、平潭获得“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平潭海坛湾国家级海洋公园获得国家海洋局批准;龙岩市下发《县级水产养殖水域规划修编指导意见》,合理规划养殖水域,辖区内重点养殖水域违规网箱基本得到清退。

  六是强化海域资源管控。推动海洋开发空间布局,会同省发改委编制《福建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县为单元,根据不同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加强海域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和监测基础工作,联合省统计局编制《海域资源存量及变动表》,在霞浦、长乐、晋江开展海域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填报试点工作。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将海域自然资源资产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充实县级动管机构队伍,为30个县级动管机构统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46名。

  四、品牌影响日益扩大

  持续增强品牌意识,提升海洋文化内涵,加大支持力度,千方百计打响一批特色品牌,海洋与渔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一是开展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成功举办首届平潭国际海岛论坛、平潭国际海洋休闲运动博览会和第三届“海洋杯”平潭国际自行车公开赛,推动我省海洋、休闲、运动三大产业融合发展,助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国家海洋局确定国际海岛论坛每年在平潭举办,着力打造成为一项永久性、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论坛。

  二是深化渔业品牌打造。持续推进福建省20大渔业品牌宣传推介,全年新增2个中国驰名商标、43个福建省名牌产品,目前全省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3个、国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50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个、省名牌产品104个、省著名商标208个,品牌对产业的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凸显。积极引导各地培育区域性特色渔业公共品牌,莆田市开展首届“十大渔业珍品”评选;漳州市开展市级“十大水产名牌产品”评选,并利用海峡两岸农博会花博会平台进行推介,举办了漳州市鱼王赛和水产美食节;宁德市评选推出“十大海鲜系列名菜”和“十大海产名品”。

  三是扩大品牌影响力。厦门国际海洋周、首届妈祖文化与海洋精神国际研讨会取得丰硕成果;第十一届中国(厦门)国际渔业博览会暨2016年亚太水产养殖展览会,成为我国首次展示从“养殖、捕捞”到“加工、流通”全产业链的渔业盛会;组织远洋渔业企业参加福建省-非洲国家合作对接会、美国波士顿国际渔业博览会、波兰(福建)农产品交易会、澳门国际环保展;莆田市在北京大学举办“妈祖文化与海丝之路”主题研讨会,有力扩大了福建海洋与渔业的境外知名度。

  四是加强海洋意识宣传。启动拍摄大型纪录片《海上福建》,全方位展现福建海洋的区位优势、历史文化、生态文明、经济建设成就;全国首家专业化海洋科普馆-福建崇武海洋科普馆正式开馆;漳州市出版《漳州海洋与渔业文化丛书》,受到社会各界好评;莆田市组织编写海洋读物《莆田海洋读本》,开展“关注海洋健康、守护蔚蓝星球”海洋环保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五、科技支撑更加有力

  实施海洋公益专项、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1项成果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7项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5项成果获国家海洋科学技术奖。

  一是推进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作用,促成国家海洋局与省政府签订《关于共同推进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建设框架协议》;完善《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顶层设计与发展战略规划研究》,争取第二批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3500万元,参与举办海洋防灾减灾国际论坛。

  二是推进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建设。中心二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海岛科学博物馆、科研楼二期、学术交流中心B区及文体配套设施前期稳步推进;已承担多项海岛与海岸带保护方面的规划、评估项目,为地方海洋事业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平潭风博物馆概念设计、可研、环评、用地预审、用林批复等前期工作基本完成。

  三是推进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建设。围绕建成国家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目标开展顶层设计工作,厦门市在推进南方海洋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中,采用“联合办公+独立空间公司策划+孵化区”结合的运作模式,为海洋高技术产业相关企业、创业创新团队提供“拎包入住”式服务,得到国家海洋局的充分肯定。

  四是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经济贝类、紫菜、黄姑鱼三大种业创新和产业化工程顺利完成;建立起涵盖种质资源库、遗传育种中心、良种场和育苗场为一体的育繁推种业体系,新认定省级良种场4家,全年建设规模化种苗繁育基地20个;研发“申福”、“闽丰”坛紫菜和“金蛎1号”、“福蛎1号”牡蛎新品种;宁德国家级大黄鱼遗传育种中心项目完成主体工程;福建省海洋渔业种业工程研究中心、黑脊倒刺鲃良种场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福建省石斑鱼院士专家工作站即将正式运行。

  五是强化科技示范推广。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成效显著,建设科技试验示范基地134个,培育科技示范户2544户,辐射带动农户2.39万户,全省项目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到位率97%以上;启用现代渔业技术服务与渔业生产管理云平台;编撰九大特色品种“智慧农民十万个为什么”电子书,为九大特色品种超百亿全产业链做好技术支撑;示范推广持续推进,指导推广养殖面积120多万亩,受益渔民3万多人,技术成果14个;南平市稻田综合种养技术和池塘循环水高效生态养殖技术示范效果明显;三明市泥鳅养殖规模育苗技术实现突破。开展6种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和2种病原菌耐药性普查;全省4个实验室通过农业部水生动物检疫实验室能力测试;全面启用病情测报系统,提高病情测报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民生福祉有效落实

  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渔港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省部级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连续十年保持97%以上。

  一是加快渔港项目建设。新增立项霞浦沙江沙江、霞浦长春渔家地、霞浦下浒延亭、长乐漳港三营澳、平潭澳前前进等5个二级渔港项目;长乐松下长屿、惠安净峰杜厝、蕉城三都虾荡尾、福安溪尾鲜艳澳、霞浦沙江竹江等5个二级渔港完成主体工程,有序推进20个渔港建设项目。

  二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建成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基地28万亩,新认定无公害水产品产地面积4万亩。建成宁德大黄鱼、莆田鲍鱼、福清对虾、长乐鳗鱼、福清鳗鱼、梅列鳗鱼、东山海捕水产品、诏安对虾等8个国家级质量安全出口水产品示范区,以及3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和1个国家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完善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推广水产品可追溯统一新标识,新增追溯企业40家,累计达到179家,追溯品种涵盖大黄鱼、鲍鱼等60种水产品。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全年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8000批次,省部级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99.7%。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规案件,查处率达100%。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编印《水产品质量安全100问》彩色图册等宣传材料,联合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水产养殖业主的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水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呈稳步向好方向发展,有效保障了“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和防范台风工作。参与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省防汛办防御台风决策会商,海洋综合观测能力和海洋预警报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成功防御“尼伯特”、“莫兰蒂”等9个台风,转移和撤离海上渔船10.53万艘次、渔排上人员12.11万人次、渔船上人员20.72万人次,将台风对海洋渔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全年处置海洋与渔业各类突发事件139起,组织渔船自救互救114起,救助船员1279人,调度救助船舶205艘次,挽回经济损失2.87亿元。持续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全省渔船达标率100%,远洋渔业企业达标率100%,全年发生各类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17起,同比下降19%,没有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是推进精准扶贫工程。印发《福建省推进贫困村集体养殖海域使用权改革服务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抓好龙海隆教畲族乡和云霄县扶贫工作,积极争取并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帮助解决当地亟需发展项目,共整合扶贫资金360万元,用于隆教乡养老院建设,力争将该项目建成扶贫标志性工程;扶持云霄县马铺乡龙镜村发展特色产业,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人居环境,为发展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奠定基础;下达厅挂村干部扶贫资金240万元。

  五是抓好渔业互保工作。全省共办理渔工互保9.18万人,办理渔船互保10030艘,全省完成渔业互保签单会费1.88亿元,比增10.87%,提供风险保障金额456.5亿元,比增10.6%,共接报案923起,赔付金额6895.76万元。省渔业互保协会出台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案件应急处置预案,最大程度减少受灾会员经济损失;成立会员服务部,开创全国渔业互保系统会员服务工作的先例,获得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的高度肯定。

  七、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加快转变职能,建立更加高效的发展体制机制,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深化部省对接推进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 厦门新机场、福州机场二期、漳州核电等重点项目涉及的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获得国家批复,福州琅岐区域用海规划和福平铁路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用海获得国家海洋局批准,宁德核电二期、平潭防洪防潮工程等国家重大项目用海用岛报批进展顺利。依法依规审批项目用海,全年省政府共批准填海项目65宗,用海总面积2210.9公顷,支持古雷炼化一体化、宁德漳湾临港冶金产业、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新材料、福安不锈钢新材料、南安石井科技生态城新能源等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海洋局支持,追加围填海计划指标400公顷,保障重点项目用海需求。

  二是开展海域论证和海洋环评改革试点。对全省13个重点海湾海洋环境监测资料进行全面调查和整合,完成春秋两季海洋生态、渔业资源等外业调查和数据整理工作,建立海洋基础大数据,实施网格化管理。通过创新机制,将原先由项目业主自行承担的海洋现状调查,自行收集资料,改为由我厅统一组织调查,统一整理数据,统一规范提供,加快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评报告书编制进程,打通了用海审批“梗阻”。目前已提供8个项目外业资料,其中为漳州沿海大通道(纵一线)诏安湾特大桥及连接线工程提供诏安湾春季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资料,环评、论证时间缩短近8个月,得到技术单位、项目业主高度评价和国家海洋局充分认可。厦门市开展了厦门湾海沙开采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保监理试点工作,为推动海洋环保第三方监管探索经验。

  三是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将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方案审批纳入政府内部管理事项,全年省政府共批准招拍挂出让填海项目海域使用权20宗,出让海域面积814.58公顷,宗数占批准项目用海总宗数近三分之一,出让溢价累计超过6609万元,实现了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积极推进海砂资源市场化配置,全年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面积1080公顷,出让溢价达5796万元。积极推动海域收储工作,福鼎市成立海域海岛收储机构,莆田市全年收储海域3056公顷,拟用于发展石门澳化工新材料、节能电器、高新技术以及规模化深水网箱养殖等项目。

  四是引导地方合理用海用岛。完成连江洋屿、厦门火烧屿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和厦门鼓浪屿海岛整治修复及保护工程。充分发挥福州海岛资源优势,探索无居民海岛综合开发模式,推进“海上福州”建设,支持福州开发利用连江县目屿岛、长乐东洛岛、福清黄官岛等8个无居民海岛,发展海岛高端旅游,依法对福清黄官岛法前用岛进行确权登记,解决无居民海岛开发旅游历史遗留问题。支持厦门市根据无居民海岛分布特点,突出“岛在城中”特色,发展海上游、串岛游,指导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帮助协调火烧屿、大兔屿开发利用历史遗留问题。

  五是深化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凡影响企业创新、制约渔业转型升级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凡基层渔业主管部门能够承接办理的审批事项,在修法前提下予以下放或委托实施。推进“五规范、四统一”等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及“三集中”改革,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及“一单两库”随机抽查监管体系,大力度的简政放权和一系列规范服务措施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助推了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

  八、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障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

  一是全力打造“蓝剑”执法品牌。共组织部署12次“蓝剑”行动,历时140天,出动执法船艇1528艘次,登临检查船舶4691艘次,宣传劝导渔民群众7434人次,防范劝阻拟赴敏感海域作业渔船205艘次,查获涉嫌违规船舶374艘,收缴罚没款575.56万元,拆除违规网具405张,移送公安等有关部门立案6件;在全国海洋与渔业系统率先建立起情报工作制度和信息宣传员制度,圆满完成 G20杭州峰会海上安全保卫工作任务。

  二是出色完成海洋维权巡航任务。组织海警2112、2115、海监8003、8027等4艘执法船执行钓鱼岛海域任务2次、南海维权巡航任务1次,特别是中国海警2112船执行南海维权任务长达87天,是我省参与执行国家海洋维权巡航任务以来时间最长的一次。中国海警局专门来文省政府,通报表扬中国海警2112、2115船,并建议给予嘉奖。

  三是全面整治非法采捕红珊瑚暨涉渔“三无”船舶。全省共取缔无照修船厂2家,破获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案件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8人,查获疑似红珊瑚380.52公斤,案值1.3亿元;审结涉红珊瑚案件18件,33名涉及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人员被判刑;处置涉嫌非法采捕红珊瑚船舶147艘、拆解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1021艘,全省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基本清理完成,有效遏制和扭转了非法采捕红珊瑚的猖獗势头,涉外渔业案件数量大幅下降,未发生我省籍渔船、渔民被日方抓扣案件。我省在全国渔政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四是深入开展渔具渔法监管执法。注重宣传教育,按照渔船作业类型印制宣传小册子,分发到每艘渔船,召开全省违规渔具专项打击现场会, 观摩违规渔具现场执法、销毁违规渔具,形成强大声势;突出以打击禁用渔具、清理拖网和刺网违规网具为重点,全省共清理取缔违规渔具5993张,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针对伏季休渔期间使用禁用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捕捞行为,泉州和莆田市推动行刑衔接,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扎实开展海洋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实施“海盾”、“碧海”、“护岛”等专项执法行动,通过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综合整治等方式,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海洋违法行为,共办结“海盾”案件6宗、“碧海”案件242宗,案件查处数居全国前列。

  六是推动建立渔船三级管理。出台《福建省渔业船舶三级管理办法》,落实省、市、县和乡镇政府监管责任,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福鼎市和漳浦县开展渔船三级管理试点,选取漳浦县整美三级渔港作为渔港船舶规范化管理试点。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渔业安全生产和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九、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更加深入认识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结合新媒体、党员e家、党建微课等学习教育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举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研讨班、“两学一做”专题党课等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费收缴、党员进社区、困难党员慰问、社会组织“两个覆盖”等工作。

  二是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落实“五抓五看”要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厅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认真做好省委巡视问题整改,层层传导压力,认真查摆问题,落实全面整改。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试点,为省直机关提供借鉴示范。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一案双查”,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责任追究,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了一批干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厅业务主管社团管理的意见》、《厅机关挂职干部管理规定》,联合省人社厅开展海洋渔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省海洋与渔业厅成立60周年之际,表彰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四是加强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全年共选派38名干部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学习;举办“福建海洋系统干部培训班”、“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保护管理专题培训班”;组织参加渔业大县局长培训班6人、国家海洋局沿海地市级海洋局长培训班4人;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18人评上水产专业技术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各地在人才方面也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泉州市出台《海洋与渔业涉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海洋优秀人才及海洋人才创新创业评选暂行规定》。

  一年来,我们持续开展文明创建,全力支持工青妇开展工作,厅直属单位获得“福建省直机关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海洋系统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福建海洋云”荣获年度“福建互联网大会智慧政务奖”。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全年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4件、省政协提案26件、厅长信箱323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件,办结率均为100%。抓好保密规划和制度建设,顺利通过省委保密委的保密督查。注重发挥老干部作用,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暖心、工作上细心,让老同志“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

  一年来,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当前海洋与渔业仍然面临着诸多的短板和不足,主要是:渔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尤为迫切;渔业“走出去”的难度加大,特别是远洋渔业遭遇发展瓶颈;台风等极端天气和各种自然灾害呈多发趋势,对渔业生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保护压力仍然很大,局部海域污染程度加重,近岸海域污染范围有扩大趋势;海洋经济发展的“短板”问题依然突出,粗放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海洋产业结构趋同,海洋新兴产业和现代海洋服务业规模较小,海洋经济服务配套体系不完善,科技、金融等要素制约亟需破解。这些构成了我省海洋与渔业发展的深层次压力,制约了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下决心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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