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工作需求,现对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阿浪出海季》宣传推广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以市场比选方式确定项目中标人,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阿浪出海季》宣传推广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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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品目 |
采购标的 |
采购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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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23079900-公共公益宣传 |
《阿浪出海季》宣传推广 |
1项 |
10万元 |
(二)项目内容
1.宣传推广:供应商利用全媒体平台,要求宣传效果覆盖全省及沿海渔区,包括但不限于在福建省级电视台、海博TV平台、新媒体账号、福州地铁车厢电视屏、福州动车南站候客区广告灯箱、央级和省级媒体等渠道,对《阿浪出海季》进行全方位宣传推广;安排《阿浪出海季》(8季)分别在福建省级电视台展播不少于16次;安排《阿浪出海季》(8季)在海博TV平台展播不少于8次;安排《阿浪出海季》(8季)分别在省级及以上官方新媒体账号(不少于4家,账号粉丝数总计不少于1000万)发布展播30次以上;
2.制作1条《阿浪出海季》新宣传短视频(不少于10秒),该短视频须在福州地铁车厢电视屏(1、2、4、5、6线)展播,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展播天数不少于14天;
3.《阿浪出海季》节目相关宣传海报在福州动车站候客区广告灯箱展播,展播天数不少于120天;
4.撰写《阿浪出海季》节目相关宣传报道,并在央媒(不少于2家)和省级媒体平台(不少于8家)发布;
备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电视播出平台及福州地铁车厢电视屏平台授权文件或出具相关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电视播出平台、福州地铁车厢电视屏平台及福州动车站候客区广告灯箱平台授权文件,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所有损失,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授权文件或未提供承诺函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服务项目要求
1.宣传视频制作规格:分辨率1920*1080(全高清),帧率 25fps,编码格式H.264,长宽比16:9横屏。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宣传推广要求,利用媒体资源进行广泛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安排新媒体端、电视、地铁大屏、火车站广告灯箱等渠道推广,确保节目和活动得到充分曝光。
3.供应商应根据双方共同策划的内容,制作高质量的宣传素材,如短视频、图文报道等,并及时发布在相关平台上。
4.供应商应于2026年5月1日起将《阿浪出海季》新一季内容向全社会进行推广,宣传形式包括地铁大屏线上展播、火车站广告灯箱展播、新媒体端等上线发布。
5.供应商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名、采编人员1名、摄像1名、摄影1名、编导1名;服务团队须具备相关从业经验,在服务期内,应保障服务团队人员稳定。
6.供应商需要在4小时内响应采购方关于《阿浪出海季》宣传视频材料要求。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4月17日上午9时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4月17日上午9时
3.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省海洋与渔业局1楼
4.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591-87838320
5.评标方法: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审验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满分100分。投标文件需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媒体宣传、视频制作等服务所要花费的差旅食宿费、人力成本、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媒体平台合作资源等情况,不要为了中标而过度压低报价,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评分表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和需要提供的投标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考附件1。
3.项目报价单(参考附件2,报价需包含所有拍摄、制作、宣传推广、差旅等相关费用,无额外增项费用)。
4.评分材料(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说明:上述资料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
五、参加报价投标须知
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将投标文件及评分要求相关材料送达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送达方式不限,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
3.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需编制详细目录,统一装订成册后装入密封袋,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装订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参加投标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其资质不得使用其他法人单位资料。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将导致取消参加资格。
5.本次项目的比选结果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的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比价一切事宜由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负责解释,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文件。
6.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30天内签订合同。
7.服务期限:自完成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采购服务内容。
8.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分两次结算的方式。在合同签订起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向中标人支付30%合同款;完成采购服务内容,提交服务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15个工作内支付剩余70%合同款。
发布公告的网址:http://hyyyj.fujian.gov.cn/
附件: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报价单
3.评分标准
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