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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渔业减灾中心“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百场项目对接之《阿浪出海季》新一季节目宣传推广签约活动”采购公告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25-03-13 17:01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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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工作需求,现对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百场项目对接之《阿浪出海季》新一季节目宣传推广签约活动”进行公开采购,现以市场比选方式确定项目中标人,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百场项目对接之《阿浪出海季》新一季节目宣传推广签约活动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标的

(二)项目内容

1.活动执行:2025年5月12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中“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百场项目对接之《阿浪出海季》新一季节目宣传推广签约活动”环节的全流程执行。需要全流程录制拍摄该活动,含摄像、摄影(各一名),设计制作背景主视觉,安排活动的启动仪式,现场签约布置等。

备注:启动仪式及现场签约包含启动球租赁、签约台布置等物料及相关服务,不含LED背景板租赁、舞台搭建、现场灯光音响等物料及服务。

2.活动宣传:针对2025年5月12日举行的“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百场项目对接之《阿浪出海季》新一季节目宣传推广签约活动”,乙方安排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升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于当天将《阿浪出海季》新一季视频节目通过多渠道正式向社会展播。

3.视频制作:根据省渔业减灾中心《阿浪出海季》新一季节目宣传内容,制作1分钟以内宣传短视频(用于活动现场暖场)和10秒钟宣传短视频(用于福州地铁车厢电视屏播放)各一条。

4.节目推广:供应商利用全媒体平台,要求宣传效果覆盖全省,包括但不限于在福建电视台旅游频道、官方网站、新媒体账号、福州地铁车厢电视屏等渠道,对《阿浪出海季》新一季节目进行全方位宣传推广;安排《阿浪出海季》新一季节目(5集)分别在省级或以上官方新媒体账号(不少于4家)发布展播30次以上,要求账号总粉丝量大于500万;安排《阿浪出海季》新一季节目(5集)分别在福建电视台旅游频道展播不少于5次;相关宣传推广短视频须在福州地铁车厢全线电视屏播放,且每天播放频次不少于20次,播放天数不少于14天;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电视播出平台及福州地铁车厢电视屏平台授权文件或单独作专项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电视播出平台及福州地铁车厢电视屏平台授权文件,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所有损失,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授权文件或未提供专项承诺函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服务项目要求

1.宣传视频制作规格:分辨率1920*1080(全高清),帧率 25fps,编码格式H.264,长宽比16:9横屏。

2.供应商按照推广方案,利用媒体资源进行广泛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安排新媒体端、电视、地铁大屏等渠道推广,确保节目和活动得到充分曝光。

3.供应商应根据双方共同策划的内容,制作高质量的宣传素材,如短视频、图文报道等,并及时发布在相关平台上。

4.供应商应于2025年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当天起将《阿浪出海季》新一季节目向全社会进行推广,活动形式包括发布会、地铁大屏线上展播、新媒体端等上线发布。

5.供应商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名、采编人员1名、摄像1名、摄影1名、编导1名;服务团队需具备相关从业经验。

6.供应商需要在4小时内响应采购方宣传视频材料要求。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21日下午3时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21日下午3时

3.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省海洋与渔业局1楼会议室

4.联系人:卓女士 电话:0591-87878673

5.评标方法:由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根据报价投标文件进行审验,为保障服务质量,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选取和确定中标单位。满分100分,其中资质及经验部分50分,价格部分50分,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媒体宣传、视频制作等服务所要花费的差旅食宿费、人力成本、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媒体平台合作资源等情况,不要为了中标而过度压低报价,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评分表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和需要提供的投标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 供应商应具有宣传片、专题片等拍摄制作经验,须提供相关业绩的合作协议或成品截图(至少三张)等佐证材料。

4.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供应商可优先考虑。

5.为本项目配备的负责人,应具有五年以上宣传工作经验,须提供负责人工作履历。

6.供应商应提供报价单,参考附件。

7. 说明:上述资料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

五、参加报价投标须知

1.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将报价文件按投标报价规定格式送到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送达方式不限,逾期不受理。

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

3.报价文件与相关证明文件应提供目录并装订成册,装袋密封,在信封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4.参加投标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其资质不得使用其他法人单位资料。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将导致取消参加资格。

5.本次项目的比选结果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的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比价一切事宜由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负责解释,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文件。

6.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30天内签订合同。

7.服务期限:自完成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5月12日前,完成所有采购服务内容。

8.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分两次结算的方式。在合同签订起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向服务提供方支付30%款项;完成采购服务内容起15个工作内支付剩余70%款项。

发布公告的网址:http://hyyyj.fujian.gov.cn/

附件:1.省渔业减灾中心“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百场项目对接之《阿浪出海季》新一季节目宣传推广签约活动”项目报价单

2.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百场项目对接之《阿浪出海季》新一季节目宣传推广签约活动采购项目评分表

 

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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