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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洋与渔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9-12-03 16:2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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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9〕13号)要求,省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和部门业务费评价工作。本次绩效评价采用自评与聘请第三方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三方进行现场核实,并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各处(室)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汇总,形成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省海洋与渔业局整体支出包括:省级财政专项、部门业务费、省海洋与渔业局本级及直属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年度预算安排金额58857.05万元,年度拨付金额58857.05万元,结余率0%。

  经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指标分100分,自评得分96分。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远洋渔业产量达到30万吨以上;全年新增外派远洋渔船达到30艘;全年新增支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达到5个以上;全年新增远洋渔业从业人员数达到200人以上;海洋环境公报数达到1份;海洋预报台未制作发送信息及时发布0起;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9.98%、设施渔业项目数达到21个;“水乡渔村”认定授牌达到10个以上等,其余指标基本完成。

  自评表体现了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效,评价了省海洋与渔业部门年度绩效指标实际情况,包括产出数量、质量、效益和满意度等。具体指标及评分详见附件。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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