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本项目”)使用绩效,主要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计财处牵头,由各部门及具体经办人员组成的自评工作小组,第三方中介机构(福建华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同参与组织开展2017年度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开展绩效评价。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专项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其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我省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本省海洋技术、渔业资源管理技术标准和渔业行业各类产品、质量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利用开发活动;承担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负责渔业管理工作。
2.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意见》(闽委发9号)、《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2〕9号),省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2〕27号),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快发展休闲渔业创建“水乡渔村”的实施意见》(闽海渔〔2007〕402号)、《福建省水产苗种场认定管理办法》(闽海渔〔2011〕299号)文件立项。本项目立项目的是实现渔业安全生产,提高渔业产量产值,促进渔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推动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推广等的补助资金。
3.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专项资金补助范围是:设施渔业建设,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水产良场建设,渔业科技及推广以及其他促进渔业结构调整的项目。
(二)主要成效。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福建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5〕38号),从预算管理、设施渔业补助资金、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补助金、科技创新及推广补助资金、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补助资金、监督检查等制度要求。
(2)项目资金预算、实际支出、结余情况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文件《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批复2017年度单位预算的通知》(闽海渔〔2017〕43号),2017年度预算资金为8148.2万元,2017年度专项资金已到位8148.2万元,实际支出6883.2万元,其中:①根据闽财农指〔2016〕200号、闽财农指〔2017〕99号、闽财农指〔2017〕1177号共支出4685万元用于本专项。②专项资金2198.2万元用于“海洋保护与发展专项”。结余资金为1265万元。
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指标体系设计(详见表1)
表1
绩效指标设置情况表
目标分类 (一级) |
分类细化 (二级) |
绩效目标内容 |
参考标准 |
绩效目标值 |
投入 |
时效目标 |
资金到位率 |
≥95% |
≥95% |
成本目标 |
成本控制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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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数量目标 |
建设“水乡渔村”授牌数 |
10个 |
10个 |
设施渔业: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补助项目数 |
2个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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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渔业:全塑胶养殖网箱补助项目数 |
5个 |
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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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渔业:水产苗种场补助项目数 |
3个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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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渔业:抗风浪深水养殖大网箱补助项目数 |
3个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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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渔业:陆上工厂化养殖补助项目数 |
2个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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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贫困乡村数 |
17个 |
1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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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建设渔业专业合作社数 |
8个 |
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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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社会效益目标 |
提升渔民养殖率 |
30% |
30% |
渔民增加收入 |
1000元/人 |
1000元/人 |
||
养护渔村水面面积 |
600亩 |
60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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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好评率 |
95% |
95% |
(一)项目指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评价等级为优秀。
①时效情况(得分:5分,满分:5分)
②项目立项(得分:10分,满分:10分)
③资金落实(得分:12分,满分:15分)
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本项目资金使用率=(6883.2/8148.2)*100%=84.48%,本项目资金使用率满分5分,实际得分2分。
④业务管理(得分:6分,满分:9分)
为规范和加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福建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5〕38号),从预算管理、设施渔业补助资金、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补助金、科技创新及推广补助资金、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补助资金、监督检查等制度要求。考虑未单独制定本项目的管理制度,则管理健全性制度方面满分3分,实际得分0分。
⑤资金使用管理(得分:13分,满分:15分)
1)为规范和加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福建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5〕38号),从预算管理、设施渔业补助资金、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补助金、科技创新及推广补助资金、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补助资金、监督检查等制度要求。
2)实际支出6883.2万元,其中:①根据闽财农指〔2016〕200号、闽财农指〔2017〕99号、闽财农指〔2017〕1177号共支出4685万元用于本专项。②专项资金2198.2万元用于“海洋保护与发展专项”;《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5〕38号)第二十九条要求,本项目资金用于“海洋保护与发展专项”,因此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5分,实际得分3分。
⑥会计信息管理(得分:6分,满分:6分)
⑦产出数量
1)建设“水乡渔村”授牌个数(得分:3分,满分:3分)
2)设施渔业: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补助项目数(得分:3分,满分:3分)
3)设施渔业:全塑胶养殖网箱补助项目数(得分:3分,满分:3分)
4)设施渔业:水产苗种场补助项目数(得分:3分,满分:3分)
5)设施渔业:抗风浪深水养殖大网箱补助项目数(得分:3分,满分:3分)
6)设施渔业:陆上工厂化养殖补助项目数(得分:3分,满分:3分)
7)帮扶贫困乡村数(得分:3分,满分:3分)
8)支持建设渔业专业合作社数(得分:3分,满分:3分)
⑧社会效益
1)提升渔民养殖率(得分:4分,满分:4分)
2)渔民增加收入(得分:4分,满分:4分)
3)养护渔村水面面积(得分:4分,满分:4分)
⑨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95%(得分:4分,满分:3.88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分配办法、标准的合理性方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年度申报预算8148.2万元,资金到位8148.2万元。
(二)资金投向、方式、用途方面。
本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支持设施渔业建设、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水产良种场建设、渔业科技及推广以及其他促进渔业结构调整的项目。
(三)资金安排与目标任务的匹配度方面。
资金安排与目标任务相匹配,采用量化指标分别从建设“水乡渔村”授牌个数、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补助项目数、全塑胶养殖网箱补助项目数、水产苗种场补助项目数等多方面进行细化指标设置。
(四)资金使用管理的合规性,资金下拨、实施进度的及时性方面。
本项目实际支出6883.2万元,其中:①根据闽财农指〔2016〕200号、闽财农指〔2017〕99号、闽财农指〔2017〕1177号共支出4685万元用于本专项。②专项资金2198.2万元用于“海洋保护与发展专项”;本年度结余1265万元。
(五)产出和效益方面。
实际产出和效益方面的完成,采用量化指标与定向指标设置方式相结合,量化指标包括:提升渔民养殖率、渔民增加收入等。
(六)资金安排是否符合部门任务、发展方向和政策需求。
符合。
三、相关意见建议
1.为规范和加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福建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5〕38号)制度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和执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同时完善业务管理制度。
2.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设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制定管理流程,明确责任主体,规范资金管理。
附件:2017年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绩效自评表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