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本项目”)使用绩效,主要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计财处牵头,由各部门及具体经办人员组成的自评工作小组,第三方中介机构(福建华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同参与组织开展2017年度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专项开展绩效评价。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专项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我省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本省海洋技术、渔业资源管理技术标准和渔业行业各类产品、质量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利用开发活动;承担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负责渔业管理工作。
2.项目立项情况
为了支持我省海洋经济试点建设,根据闽委发〔2012〕8号及闽政〔2012〕43号文件精神,2012年我省设立了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二)主要成效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海洋产业做大做强,推进海洋经济强建设,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定了《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30号)。
(2)项目资金预算、实际支出、结余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批复省海洋与渔业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指〔2017〕60号,2017年度预算资金为分别为7200万和2800万元,合计10000万元。2017年度专项资金已到位10000万元,实际支出3505.74万元,其中:①根据闽财农指〔2016〕200号,2017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补助资金2000万元;②专项资金1505.74万元资金分别为800万来源于“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705.74万来源于“海洋高新产业专项资金”。本项目实际结余资金为7200万元。
表1
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指标体系设计(详见表2)
表2
(1)项目指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①时效情况(得分:5分,满分:5分)
②项目立项(得分:15分,满分:15分)
③资金落实(得分:7分,满分:10分)
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本项目资金使用率=(2800/10000)*100%=28%,本项目资金使用率满分3分,实际得分0分。
④业务管理(得分:6分,满分:9分)
为规范和加强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的管理,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定了《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30号)文件,明确项目申报主体、具备条件要求等。考虑未单独制定本项目的管理制度,则管理健全性制度方面满分3分,实际得分0分。
⑤资金使用管理(得分:13分,满分:15分)
1)为规范和加强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的管理,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定了《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30号)制度,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等要求。
2)实际支出3505.74万元,其中:①根据闽财农指〔2016〕200号,2017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补助资金2000万元;②专项资金1505.74万元资金分别为800万来源于“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705.74万来源于“海洋高新产业专项资金”。根据《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30号)第二十一条要求,本项目资金705.74万来源于“海洋高新产业专项资金”,因此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实际得分2分。
⑥会计信息管理(得分:6分,满分:6分)
⑦产出数量
1)公海产量(得分:4分,满分:4分)
2)新增外派远洋渔船(得分:5分,满分:5分)
3)全省远洋渔业产量(得分:5分,满分:5分)
4)远洋捕捞供应国内市场(运回国内)产量(得分:4分,满分:4分)
⑧经济效益
全省远洋渔业总产值(得分:4分,满分:4分)
⑨社会效益
1)新增远洋渔业从业人员数(得分:4分,满分:4分)
2)有利于近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得分:3分,满分:3分)
3)丰富我省水产品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得分:2分,满分:2分)
⑩环境效益
有较明显减轻我省近海过度捕捞压力(得分:3分,满分:3分)
⑪可持续影响
明显促进我省海洋捕捞业可持续发展(得分:2分,满分:2分)
⑫对象服务满意度,在资金下达过程中未被投诉,投诉率为0起。(得分:4分,满分:4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分配办法、标准的合理性方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年度申报预算10000万元,已到位资金10000万元,实际支出3505.74万元,其中:①根据闽财农指〔2016〕200号,2017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补助资金2000万元;②专项资金1505.74万元资金分别为800万来源于“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705.74万来源于“海洋高新产业专项资金”;结余7200万元。
(二)资金投向、方式、用途方面。
本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海洋生物医药及制品、海洋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现代水产冷链物流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资金。
(三)资金安排与目标任务的匹配度方面。
资金安排与目标任务相匹配,采用量化指标分别从新增远洋渔业从业人员数、全省远洋渔业产量等多方面进行细化指标设置。
(四)资金使用管理的合规性,资金下拨、实施进度的及时性方面。
本项目结余7200万元。
(五)产出和效益方面。
实际产出和效益方面的完成,采用量化指标与定向指标设置方式相结合。
(六)资金安排是否符合部门任务、发展方向和政策需求。
符合。
三、相关意见建议
1.为规范和加强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的管理,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定了《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
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30号)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和执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同时完善业务管理制度。
2.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设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制定管理流程,明确责任主体,规范资金管理。
附件:2017年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专项绩效自评表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