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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与组织化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本网 责编: hy_ly 发布时间:2017-07-30 15:38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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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农业产业化与组织化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厅对福建省2016年海洋与渔业业务管理经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本次绩效考评依据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南》、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行。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其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我省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本省海洋技术、渔业资源管理技术标准和渔业行业各类产品、质量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利用开发活动;承担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负责渔业管理工作。

  (二)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3号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36号文件)文件正式立项。本项目立项目的是为大力拓展远洋渔业、加快发展水产加工和流通。

  2、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农业产业化与组织化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拓展远洋渔业捕捞区域,着力实施渔业“走出去”战略,发展大洋性远洋渔业。巩固提升过洋性远洋渔业,积极开展与发展中国家远洋渔业合作。加强远洋渔业能力建设,加强远洋渔业科技研发,提高资源调查、探捕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强远洋渔业船员基本技能和职务船员培训。支持省远洋渔业协会开展远洋渔业发展规划编制、组织企业开展国际渔业交流合作、开展远洋渔业境外基地和生产检查、运行升级远洋渔业信息系统、加强远洋渔业船员涉外安全培训,为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支持我省现代渔业发展,推动海洋强省建设扶持发展水产加工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利息,贷款可以用于购置生产、检测、包装、冷藏等设备,建设加工厂房和冷库,采购加工原材料等方面。

  (三)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1.项目资金实际到位及支出情况

  根据闽财指〔2016〕60号文件,省财政厅2016年安排农业产业化与组织化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并于闽财指〔2016〕933号、闽财(农)指〔2016〕190号文件拨付到位,项目当年实际支出900万元,本年度结余100万元,资金支出实现率90%。资金主要用于现代发展水产品加工和流通项目资金、远洋渔业发展专项经费等。

  2.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安排福建省远洋渔业发展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指〔2016〕933号)、《福建省远洋渔业发展促进会远洋渔业发展专项经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农业产业化与组织化发展1000万元专项资金,将资金专款专用,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合规,固定资产入账及时,财务核算管理规范。

  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选用原则和依据

  本项目绩效指标设计以福建省财政厅下发的绩效评价指标表(共性指标)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设计个性化指标,设置了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指标评价方面依据项目特点选用了比较法(如:绩效指标完成率,以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数为比较标准),发生次数法(如:建成海外远洋渔业基地个数、年产值超过20亿元的水产品加工企业个数)等方法。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以2016年度该项目预算执行和项目进展情况为评价对象。在厅领导安排下,成立以省海洋与渔业厅加工流通与质量监督处与福建省远洋渔业促进会牵头,各部门配合的绩效评价小组,同时,聘请外部中介机构介入,协助开展工作方案的制定,基础数据搜集及整理,评价报告撰写等工作。

  3.绩效评价工作的经验与不足

  由于年初未进行绩效目标的设定,导致无法反映当年度项目开展的绩效。经过本次绩效评价,我厅加深了对绩效目标设定的认识,将指导以后年度的绩效目标设定,使之更具相关性和准确性。

  (二)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1.项目绩效评价得分及等级

  经过考评,本项目最终得分 92.36分,自评为优秀。

  2.绩效评价指标得分具体分析

  1、投入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28.36分。

  (1)时效情况(共5分,得5分)

  “时效情况”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项目实际实施月份是否晚于计划月份,实际实施月份不晚于计划月份的得满分,比计划月份晚1个月以内扣1分,比计划月份晚1个月以上不得分。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共2分,得2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2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②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分。

  (3)绩效指标明确性(共2分,得2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为2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分。

  (4)绩效指标完成率(共3分,得1.36分)

  “绩效指标完成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目标完成率E=目标实际完成数/期初目标编制数。根据省级项目自评表中显示期初共有11个指标需要达成,根据政府及社会各界等对2016年的指标数据的归纳,于2016年度共完成年初设定的5个绩效目标指标,目标完成率E=5/11*100%=45.46%,本指标得分为3*91.7%=1.36,该指标得1.36分。

  (5)项目立项规范性(共3分,得3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该项目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3号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36号文件)等文件正式立项。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6)成本控制率(共4分,得4分)

  “成本控制率”指标分值4分,评分标准为成本控制率=截至年末累计支出数/项目概算或当年度预算。A≦100得满分;100%

  “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资金到位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本项目资金到位率=1000/1000*100%=90%>9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8)到位及时率(共3分,得3分)

  “到位及时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到位及时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及时到位资金:在某一时点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规定应在某一时点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财政预算资金及时下达,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9)资金使用率(共5分,得5分)

  “资金使用率”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①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资金使用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实际使用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施单位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根据2015年度的项目支出表中数据,项目的实际使用资金为900,实际到位资金为1000万元,资金使用率=900/1000*100% =9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2、过程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30分

  (1)管理制度保障(共3分,得3分)

  “管理制度保障”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制定有《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现代农业(渔业)加工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5〕83号)、《福建省远洋渔业发展促进会培训流程》、《福建省远洋渔业发展促进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等文件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 3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共3分,得3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③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不得分。经抽查部份项目相关资料,均能达到评分得分要求,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3)项目质量可控性(共3分,得3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制定监督考核制度;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跟进;③是否留有跟踪记录。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不得分。制定有《福建省远洋渔业发展促进会远洋渔业发展专项经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远洋渔业发展促进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等办法。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共5分,得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有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制定有《福建省远洋渔业发展促进会远洋渔业发展专项经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远洋渔业发展促进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 现代农业(渔业)加工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5〕83号)等文件,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共5分,得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①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检查项目相关资金拨付情况、会计核算资料,未发现问题。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6)项目资金安全性(共5分,得5分)

  “项目资金安全性”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②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每发现一例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检查项目相关资金拨付情况、会计核算资料,未发现问题。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7)信息规范性(共3分,得3分)

  “信息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规范的得满分,有1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检查项目相关会计核算资料,未发现问题。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8)信息完整性(共3分,得3分)

  “信息完整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完整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本单位该项目会计核算资料完整。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34分。

  (1)全省远洋渔船规模(共5分,得4.5分)

  “全省远洋渔船规模”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全年建设全省远洋渔船规模达到600艘,得满分,少10%扣0.5分。目标完成率E=目标实际完成数/期初目标编制数。实际完成率=540/600*100%=9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5分。

  (2)建成海外远洋渔业基地个数(共5分,得3分)

  “建成海外远洋渔业基地个数”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全年建成海外远洋渔业基地个数为12个,得满分,少30%扣1分,扣完为止。实际完成4个,完成率=4/12*100%=33.33%。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3)年产值超过20亿元的水产品加工企业个数(共5分,得4分)

  “年产值超过20亿元的水产品加工企业个数”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全年年产值超过20亿元的水产品加工企业个数为3家,得满分,少20%扣0.5分。目标完成率E=目标实际完成数/期初目标编制数。实际完成率=2/3*100%=66.67%本指标得分为指标权重×E。本指标得分为指标权重×E。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4)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水产品加工企业个数(共5分,得4分)

  “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水产品加工企业个数”指标分值4分,评分标准为全年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水产品加工企业个数为25家,得满分。少20%扣0.5分。目标完成率E=目标实际完成数/期初目标编制数。实际完成率=12/25*100%=50%。本指标得分为指标权重×E。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5)建成年交易额超过20亿元的水产品批发市场(共5分,得4.5分)

  “建成年交易额超过20亿元的水产品批发市场”指标分值4分,评分标准全年建成年交易额超过20亿元的水产品批发市场10个,得满分。少10%扣0.5分。目标完成率E=目标实际完成数/期初目标编制数。实际完成率=9/10*100%=90%。本指标得分为指标权重×E。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5分。

  (6)远洋捕捞产值(共5分,得4分)

  “远洋捕捞产值”指标分值4分,评分标准为全年远洋捕捞产值达到40亿元,得满分。少20%扣0.5分。目标完成率E=目标实际完成数/期初目标编制数。实际完成率=25.6/40*100%=64%。本指标得分为指标权重×E。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拓展远洋渔业捕捞区域(共3分,得3分)

  “拓展远洋渔业捕捞区域”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着力实施渔业“走出去”战略,发展大洋性远洋渔业;②鼓励发展大型金枪鱼围网、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等作业方式;③积极开发北太平洋、中西太平洋等公海渔业资源。每完成一项得一分,否则不得分。依据《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36号),均有完成以上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加强远洋渔业能力建设(共3分,得3分)

  “加强远洋渔业能力建设”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加强远洋渔业科技研发,提高资源调查、探捕能力。②落实远洋渔船更新改造政策,加快专业化、标准化远洋渔船建造步伐,引进先进设备和关键技术,提升远洋渔船装备水平;③打造一批综合性远洋渔业基地,增强远洋渔业综合开发能力。每完成一项得一分,否则不得分。经自查,其中已建成海外远洋渔业基地4个。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推动水产加工转型升级(共2分,得2分)

  “推动水产加工转型升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鼓励水产加工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产业化应用;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外先进加工技术,促进企业产业升级,集聚发展水产加工业;③积极推进闽台现代渔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提升闽台合作的质量与技术含量。每完成一项得一分,否则不得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颁布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快我省水产品加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完善水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共2分,得2分)

  “完善水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动水产品市场物流与养殖、捕捞、加工融合发展;②推动渔区产地市场和水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打造以福州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厦门水产品物流中心为主要集散地的现代水产品流通网络。每完成一项得一分,否则不得分。根据《福建省水产冷链物流和市场体系建设发展情况》目标情况均有完成。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分。

  三、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

  受印尼渔业政策调整的影响2016年全省外派远洋540艘,建成海外远洋渔业基地数12个;年产值超过20亿元的水产品加工企业2家,2016年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水产品加工企业12家;建成年交易额超过20亿元的水产品批发市场9个。

  四、项目实施中改进建议:

  在今后年度,积极了解各国渔业政策,及时做出应对措施,减少由于境外国家政策变动对我省远洋渔业建设和水产品加工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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