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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渔业预报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7-30 15:38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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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海洋与渔业预报经费的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厅对福建省2016年海洋与渔业海洋预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本次绩效考评依据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南》等文件要求进行。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海洋预报台(福建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其主要职能有承担全省海浪预报、海温预报、潮位预报等海洋常规预报、风暴潮、海浪、赤湖等灾害性海洋环境现象预警预报,海啸灾害预警信息处理,省辖海域海上交通运输、渔业生产、海岸工程、滨海旅游度假和海水浴场等海上活动的专项海洋预报以及我省海上搜救、海洋污染(溢油)等突发性事件的海洋预报工作;承担全省海洋与渔业信息服务相关工作;承担厅机关信息化建设有关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省海域使用的动态监视监测。

  (二)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依据《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预报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预字〔2014〕91号)文件正式立项。

  2、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预报经费主要用于建设船基观测系统、卫星海洋遥感业务化应用项目、海域动态云资源平台、海洋观测数据传输与监控、大屿岛地波雷达监测站、海域动态桌面等项目以及升级改造专用设备等。

  (三)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1.项目资金实际到位及支出情况

  根据闽财指〔2016〕60号文件,省财政厅2016年安排海洋与渔业预报经费专项资金5932.6万元,并于2016年全部拨付到位,项目当年实际支出5174.74万元,资金支出实现率87.23%。

  2.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按照《海洋预报业务管理规定》(国海预字〔2014〕91号)文件,从资金使用与分配、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按照预算开展工作,严格把关。

  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选用原则和依据

  本项目绩效指标设计以福建省财政厅下发的绩效评价指标表(共性指标)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设计个性化指标,设置了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指标评价方面依据项目特点选用了比较法(如:绩效指标完成率,以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数为比较标准),发生次数法(如:参与会商、成功防御台风数)等方法。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于2016年度初次列入绩效评价对象,在厅领导安排下,成立以省海洋与渔业厅计划财务处牵头,各部门配合的绩效评价小组,同时,聘请外部中介机构介入,协助开展工作方案的制定,基础数据搜集及整理,评价报告撰写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1.项目绩效评价得分及等级

  经过考评,本项目最终得分96.33分,自评为优秀。

  2.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本项目年初编制有投入(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产出(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效益(社会效益目标、满意度目标)3种绩效目标。

  3.绩效评价指标得分具体分析

  1、投入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28.33分

  (1)时效情况(共5分,得5分)

  “时效情况”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项目实际实施月份是否晚于计划月份,实际实施月份不晚于计划月份的得满分,比计划月份晚1个月以内扣1分,比计划月份晚1个月以上不得分。该项目资金全部于2016年拨付到位,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共2分,得2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2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②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本项目年度任务数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但绩效指标与项目任务数难相对应,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分。

  (3)绩效指标明确性(共5分,得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为5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一项不符合扣2.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该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并清晰、可衡量,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

  (4)绩效指标完成率(共3分,得2.33分)

  “绩效指标完成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目标完成率E=目标实际完成数/期初目标编制数。本指标得分为指标权重×E。根据绩效目标申请表显示共有9个指标需要达成,仅完成7个绩效指标,目标完成率E=7/9*100%=77.78%,故本指标得分=3*77.78%=2.33,该指标得2.33分。

  (5)项目立项规范性(共3分,得3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该项目依据《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预报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预字〔2014〕91号)文件正式立项。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6)成本控制率(共3分,得3分)

  “成本控制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成本控制率=截至年末累计支出数/项目概算或当年度预算。A≦100得满分;100%

  “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资金到位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本项目资金到位率=5932.6/5932.6*100%=10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8)到位及时率(共3分,得3分)

  “到位及时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到位及时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及时到位资金:在某一时点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规定应在某一时点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财政预算资金于2016年底前全部下达,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9)资金使用率(共3分,得2分)

  “资金使用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资金使用率大于95%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实际使用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施单位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根据2016年度的项目支出表中数据,项目的实际使用资金为5174.4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5932.6万元,资金使用率=5174.47/5932.6*100% =87.23%,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分。

  2、过程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30分

  (1)管理制度保障(共3分,得3分)

  “管理制度保障”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按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机关及厅属企事业单位资金资产管理暂行规定》(闽海渔〔2013〕437号)《海洋预报业务管理规定》(国海预字〔2014〕91号)合理支出费用,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共3分,得3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③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不得分。经抽查相关资料,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3)项目质量可控性(共3分,得3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制定监督考核制度;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跟进;③是否留有跟踪记录。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不得分。经自查,2016年度未发现与项目相关的质量问题,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共2分,得2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有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严格按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机关及厅属企事业单位资金资产管理暂行规定》(闽海渔〔2013〕437号)《海洋预报业务管理规定》(国海预字〔2014〕91号)管理资金,专款专用。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共3分,得3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①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经抽取部分会计核算资料自查,资金使用完全符合规定。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6)固定资产专人管理情况(共2分,得2分)

  “固定资产专人管理情况”指标分值2分,评分标准①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②建立完备的设备台账以及设备使用维护记录档案制度。健全得满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经自查,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及维护。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分。

  (7)固定资产利用率(共3分,得3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所有固定资产×100%。本指标按比例计分,即指标权重×固定资产利用率。经实地检查,未发现尚未投入使用资产或损坏待维修的资产,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8)项目资金安全性(共5分,得5分)

  “项目资金安全性”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②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每发现一例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经抽样检查,项目资金拨付以及会计核算资料完整齐全,未发现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9)信息规范性(共3分,得3分)

  “信息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规范的得满分,有1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经抽样检查项目相关会计核算资料,财务信息规范。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10)信息完整性(共3分,得3分)

  “信息完整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完整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经抽样检查,本单位该项目财务信息完整。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38分

  (1)建设项目数(共6分,得4分)

  “建设项目数”指标分值6分,评分标准为“目标值21个,每少一个扣一分,分数扣完为止”。经统计,2016年共建设项目19个。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2)验收通过率(共6分,得6分)

  “验收通过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标准为“目标值100%,每少10%扣一分,分数扣完为止”。2016年度计划完工验收项目21个,实际完工验收19个,验收通过率为90.47%,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3)参与会商,成功防御台风数(共7分,得7分)

  “参与会商,成功防御台风数”指标分值7分,评价标准为“目标值7个,每少一个扣一分,分数扣完为止”。根据《稳中求进、奋发有为、迈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新步伐——在2017年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显示“参与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省防汛办防御台风决策会商,海洋综合观测能力和海洋预警报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成功防御‘尼伯特’、‘莫兰蒂’等9个台风”。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7分。

  (4)转移和撤离海上渔船艘次(共6分,得6分)

  “转移和撤离海上渔船艘次”指标分值6分,评价标准“目标值8万艘次,每少5%扣一分,分数扣完为止”。根据《稳中求进、奋发有为、迈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新步伐——在2017年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显示“转移和撤离海上渔船10.53万艘次”。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5)转移和撤离海上人员人次(共6分,得6分)

  “转移和撤离海上人员人次”指标分值6分,评价标准为“目标值25万人次,每少5%扣一分,分数扣完为止”。根据《稳中求进、奋发有为、迈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新步伐——在2017年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显示“转移和撤离……渔排上人员12.11万人次、渔船上人员20.72万人次,将台风对海洋渔业的影响降到最低”,转移人次=12.11+20.72=32.83万人次。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6)处置海洋与渔业各类突发事件(共6分,得6分)

  “处置海洋与渔业各类突发事件”指标分值6分,评价标准为“目标值100件,每少5%扣一分,分数扣完为止”。根据《稳中求进、奋发有为、迈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新步伐——在2017年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显示“全年处置海洋与渔业各类突发事件139起……”,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7)社会满意度(共3分,得3分)

  “社会满意度”指标分值3分,评价标准为“满意度90分及以上3分,75~89分得2分,60~74分得1分,60分以下不得分”。根据《2016年度海洋与渔业预报资金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中汇总的数据可知20份问卷均为90分以上,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三、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

  年初未对海洋与渔业预报经费绩效目标申报,产出和效益指标在设计方面有待完善。

  四、项目实施中改进建议

  认真学习财政绩效评价文件,合理设计绩效指标体系中的各项绩效指标,在年初进行绩效目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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