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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渔业业务管理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本网 责编: hy_ly 发布时间:2017-07-30 15:39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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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海洋与渔业业务管理经费项目的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厅对福建省2016年海洋与渔业业务管理经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本次绩效考评依据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南》、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行。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其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我省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本省海洋技术、渔业资源管理技术标准和渔业行业各类产品、质量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利用开发活动;承担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负责渔业管理工作。

  (二)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3号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2〕43号文件)文件正式立项。本项目立项目的是为扎实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文件),加快转变我省海洋渔业发展方式,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2、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海洋与渔业业务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支农资金效益调查统计经费、野生水生动物保护工作经费、污染事故调查工作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政策法规立法工作经费、渔业展览专项资金,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工作经费、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经费、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经费、海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经费等。

  (三)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1.项目资金实际到位及支出情况

  根据闽财指〔2016〕60号文件,省财政厅2016年安排海洋与渔业业务管理经费专项资金1985.70万元,并于年初拨付到位,项目实际支出为1536.66万元,本年度结余449.04万元,资金支出实现率为77.39%。

  2.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机关及厅属企业事单位资金、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海渔〔2013〕437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强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闽海渔〔2014〕81号)等文件,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海洋与渔业业务管理经费专项资金,将资金专款专用,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合规,固定资产入账及时,财务核算管理规范。

  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选用原则和依据

  本项目绩效指标设计以福建省财政厅下发的绩效评价指标表(共性指标)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设计个性化指标,设置了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指标评价方面依据项目特点选用了比较法(如:绩效指标完成率,以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数为比较标准),发生次数法(如:海洋生产总值、渔业经济总产值)等方法。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以2016年度该项目预算执行和项目进展情况为评价对象。在厅领导安排下,成立以省海洋与渔业厅计划财务处牵头,各部门配合的绩效评价小组,同时,聘请外部中介机构介入,协助开展工作方案的制定,基础数据搜集及整理,评价报告撰写等工作。

  3.绩效评价工作的经验与不足

  由于年初对绩效目标如何设定认识不足,导致一些目标无法反映当年度项目开展的绩效。经过本次绩效评价,我厅加深了对绩效目标设定的认识,将指导以后年度的绩效目标设定,使之更具相关性和准确性。

  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1.项目绩效评价得分及等级

  经过考评,本项目最终得分98.5分,自评为优秀。

  2.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本项目年初编制有投入(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产出(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效益(社会效益目标、环境效益目标),3种绩效目标。其中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壮大绩效目标支出2300万元,实际支出1536.66万元,未完成目标;海洋生产总值目标要求比增为14%,实际增幅为14.05%,目标完成;渔业经济总产值目标要求比增10%,实际增幅为10.96%,目标完成;渔民纯收入要求完成的绩效目标为比增10.5%,实际比增11.5% ,目标完成;资金使用率目标值为70%实际使用值为77.39%。

  3.绩效评价指标得分具体分析

  1、投入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29.5分

  (1)时效情况(共3分,得3分)

  “时效情况”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项目实际实施月份是否晚于计划月份,实际资金下达月份不晚于计划月份的得满分,比计划月份晚1个月以内扣1分,以此类推。该项目为经常性专项业务费,资金均有按时下达。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共3分,得3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②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本项目年度任务数和绩效目标相对应,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3)绩效指标明确性(共3分,得3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为3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该项目明确的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将投入、过程和产出效益进行了详细合理的分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4)绩效指标完成率(共3分,得2.5分)

  “绩效指标完成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完成目标值的95%,每少完成五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目标完成率E=10/11*100%=90.9%。依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5分。

  (5)项目立项规范性(共3分,得3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该项目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3号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2〕43号文件)等文件正式立项。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6)成本控制率(共3分,得3分)

  “成本控制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成本控制率=截至年末累计支出数/项目概算或当年度预算。A≦100得满分;100%

  “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资金到位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本项目资金到位率=1985.7/1985.7*100%=100%>9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8)到位及时率(共4分,得4分)

  “到位及时率”指标分值4分,评分标准为①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到位及时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及时到位资金:在某一时点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规定应在某一时点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财政预算资金及时下达,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9)资金使用率(共5分,得5分)

  “资金使用率”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①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资金使用率大于7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实际使用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施单位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根据2016年度的项目支出表中数据,项目的实际使用资金为1536.6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1985.7万元,资金使用率=1536.66/1985.7*100% =77.39%,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2、过程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30分

  (1)管理制度保障(共3分,得3分)

  “管理制度保障”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制定有《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强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共3分,得3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③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不得分。经抽查部份项目相关资料,均能达到评分得分要求,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3)项目质量可控性(共3分,得3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制定监督考核制度;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跟进;③是否留有跟踪记录。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不得分。制定有《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强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未发现与项目相关的质量问题。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共2分,得2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有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严格按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机关及厅属企事业单位资金资产管理暂行规定》(闽海渔〔2013〕437号),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共3分,得3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①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检查项目相关资金拨付情况、会计核算资料,未发现问题。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6)固定资产专人管理情况(共2分,得2分)

  “固定资产专人管理情况”指标分值2分,评分标准①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②建立完备的设备台账以及设备使用维护记录档案制度。健全得满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我单位资产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维护。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分。

  (7)固定资产利用率(共3分,得3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所有固定资产×100%。本指标按比例计分,即指标权重×固定资产利用率。经财务部门清点,未发现尚未投入使用资产或损坏待维修的资产,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8)项目资金安全性(共5分,得5分)

  “项目资金安全性”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②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每发现一例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检查项目相关资金拨付情况、会计核算资料,未发现问题。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9)信息规范性(共3分,得3分)

  “信息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规范的得满分,有1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检查项目相关会计核算资料,未发现问题。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10)信息完整性(共3分,得3分)

  “信息完整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完整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经自查未发现信息不完整现象。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39分

  (1)海洋生产总值(共3分,得3分)

  “海洋生产总值”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增幅达到14%以上,完成得满分,每少完成目标值3%扣0.5分。其中2015年度福建省的海洋生产总值为6878亿元,2016年度福建省的海洋生产总值为8003亿元,故2016年海洋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为(2016年总产值-2015年总产值/2016年总产值*100%)=14.05%,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2)渔业经济总产值(共3分,得3分)

  “渔业经济总产值”指标分值3分,评价标准为比增达到10%以上,完成得满分,每少完成目标值2%扣0.5分。2015年渔业经济总产值为2463.94亿元,2016年渔业经济总产值为2734.11亿元,比2015年增长了270亿元,故2016年福建省渔业经济总产值增幅为270/2463.94*100%=10.96%,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3)渔民纯收入(共3分,得3分)

  “渔民纯收入”指标分值3分,评价标准为比增达到10.5%以上,完成得满分,每少完成目标值2%扣0.5分。2016年度的福建省渔民纯收入增幅为11.5%,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4)海洋经济发展(共4分,得3分)

  “海洋经济发展”指标分值4分,评价标准为海水产品产量达到550万吨、海水产品增加值达到540亿元、水产品出口创汇值达到50亿美元、渔民纯收入15000元,完成得满分,一项未完成扣一分。根据《中国渔业统计年鉴2016》中可以得知,2016年福建省海水产品产量达到767.78万吨,由《中国渔业统计年鉴-各地区渔业经济增加值(一)》中得到2016福建省海水产品增加值为139.16亿元,由《海关统计报表》中得到福建省2016水产品出口创汇值为58.99亿美元,由《中国渔业统计年鉴-渔民家庭收支-全国渔民人均纯收入》中得知2016年福建省渔民纯收入为17851元,综合以上数据可知,完成目标有三项,其中“海水产品增加值”未完成。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5)行政办件及时性(共3分,得3分)

  “行政办件及时性”指标分值3分,评价标准为考察行政服务窗口办件时效情况,发现一例未在规定时间办结的事项扣3分。根据当期海洋厅随机抽取的部份厅行政服务中心办件信息动态通报和自行从行政办公系统随机抽取的部份办公信息流程中的数据显示,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办结的事项。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6)部门协调有效性(共3分,得3分)

  “部门协调有效性”指标分值3分,评价标准为考察行政服务窗口转交给各业务部门审批的事项有否存在推诿,相互扯皮等情况,发现一例扣1分。经自查未发现有相互推诿的事项。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7)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数(共3分,得3分)

  “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数”指标分值3分,评价标准为考察当年度被上级部门通报的违法违纪行为数,每发生一例扣3分。经自查未发生相关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8)科学发展海水健康生态养殖(共3分,得3分)

  “科学发展海水健康生态养殖”指标分值3分,评价标准为调整海水养殖布局,完成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依据海洋与渔业厅公布的网站发布的相关报道,如:《推进养殖河鲀产业健康发展研讨会》,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9)大力拓展远洋渔业(共3分,得3分)

  “大力拓展远洋渔业”指标分值3分,评价标准为加强远洋渔业能力建设能力,完成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根据当期《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远洋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福建省远洋渔业资源调查与信息技术服务重大研发平台等相关资料,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10)加快发展水产品加工和流通(共3分,得3分)

  “加快发展水产品加工和流通”指标分值3分,评价标准为推动水产加工转型升级,完善水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完成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下达《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转型升级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我省渔业转变发展方式,调优产业结构,促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传统渔业全面转型升级迈向现代渔业。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11)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共9分,得9分)

  “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值为9分,评价标准为加强渔业资源调查,强化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完成得满分,未完成一项扣3分。2016年福建省海洋与海洋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海洋环境和资源基础数据管理与使用规定(试行)的通知》,《福建省赤潮监测预警信息》,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公开网站发布的“构建海洋生态文明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动态报道中有关“增殖放流,纵横合力共维生态秩序”等相关内容,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9分。

  三、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

  部份绩效目标编报不够细致,绩效目标值设置缺乏计划性与科学性,可操作作性不强,设置的绩效目标为多为定性指标,如”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发展水产品加工和流通”等。

  四、项目实施中改进建议

  绩效目标既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起点,也是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的前提和依据。我厅将在以后年度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绩效计划,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并围绕绩效目标设置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确保绩效评价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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