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的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据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南》、《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我厅对2016年度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对外合作与科技处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能为:负责我省海洋渔业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宜;拟订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承担因公出国(境)团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海洋与渔业涉外事务;组织对外海洋渔业经济与技术交流;承担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跟踪和管理国家部委以及省级财政经费扶持的海洋渔业领域的对外投资合作项目;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政策;负责推进海洋渔业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高新技术研究、推广以及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本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奖励审查等工作;负责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研究;组织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普活动。
(二)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
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于2012年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104号文件)文件而设立。专项设立目的是支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示范带动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海洋经济试点省建设。
2、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海洋生物工程、海洋医药食品、海洋化工、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海洋高新技术新兴产业发展,涵盖产业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平台等方面的项目建设。
(三)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1.项目资金实际到位及支出情况
根据闽财指〔2016〕60号文件,省财政厅2016年安排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2000万元。根据闽财指〔2015〕263号文件提前下达920万元,根据闽财指〔2016〕281号下达1080万元,至2016年底资金2000万元全部到位。2016年度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海水综合利用、企业技术需求等项目。
2.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榕财农〔2013〕57号)管理,从资金使用与分配、项目管理等方面做到专款专用,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
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选用原则和依据
本项目绩效指标设计以福建省财政厅下发的绩效评价指标表(共性指标)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设计个性化指标,设置了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指标评价方面依据项目特点选用了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方法。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以2016年度项目预算执行和项目进展情况为评价对象。在厅领导安排下,成立了以省海洋与渔业厅对外合作与科技处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的绩效评价小组。同时,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协助开展工作方案的制定、基础数据搜集及整理、评价报告撰写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1.项目绩效评价得分及等级
经过考评,本项目最终得分97.5分,自评为优秀。
2.绩效评价指标得分具体分析
1、投入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29分)
(1)项目立项规范性(共10分,得10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分值10分,评分标准为: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不得分。该项目基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1)104号)开展。由福建省经信委和福建省财政厅共同牵头,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配合。其中,我厅为主提出分配方案的资金有2000万元,即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0分。
(2)资金到位率(共10分,得10分)
“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10分,评分标准为: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资金到位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本项目预算安排2000万,累计实际到位2000万,成本控制率A=2000×100%/2000=100%,该指标得10分。
(3)资金使用率(共5分,得5分)
“资金使用率”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资金使用率大于95%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财政部门核拨资金2000万元,我厅实际申请资金为2000万元,财政部门核拨率=2000×100%/2000=100%,该指标得分5分。
(4)支出相符性(共5分,得4分)
“支出相符性”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一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根据《2016年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2016年省级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中需26个项目,实际为25个项目,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2.过程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30分)
(1)管理制度保障(共5分,得5分)
“管理制度保险”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制定有《福建省海洋渔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13〕57号),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共5分,得5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③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不得分。经抽查部分项目相关资料,均能达到评分得分要求,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共5分,得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①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关于安排2016年海洋核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指〔2016〕281号)等文件通知安排项目资金。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4)项目资金安全性(共5分,得5分)
“项目资金安全性”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②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经抽取部分资料自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确保安全。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5)信息规范性(共5分,得5分)
“信息规范性”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规范的得满分,有1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经抽查凭证,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经法规。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6)信息完整性(共5分,得5分)
“信息完整性”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完整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经自查,项目会计核算完整,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38.5分)
(1)生产线数量及规模(共10分,得9分)
“生产线数量及规模”指标分值6分,评分标准为:实际投入数量/计划投入数量*100%,值100%得满分,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根据2016年度省级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共需投入26个项目,实际投入25个项目,25/26=96.2%。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9分。
(2)创造收入(共9分,得9分)
“创造收入”指标分值9分,评分标准为:实现海洋生物加工企业的产品高值化、增加企业的销售收入、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少一项扣3分。由于2016年专项资金所投入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本指标根据以往高新产业发展状况评分。《福建省2015年度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CPA广拓专审〔2016〕0356号)显示,高新产业项目 “有利于实现海洋生物加工企业的产品高值化、增加企业的销售收入、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9分。
(3)增加就业、培养人才(共10分,得10分)
“增加就业、培养人才”指标分值10分,评分标准为:增加就业、培养人才。少一项扣5分。由于2016年专项资金所投入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本指标根据以往高新产业发展状况评分。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公开征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企业技术需求科技攻关团队组成单位的通知》和《福建省2015年度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CPA广拓专审〔2016〕0356号)显示“……增加就业机会、培养更多优秀的行业人才”,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0分。
(4)减少污染、提升竞争力(共6分,得6分)
“减少污染、提升竞争力”指标分值6分,评分标准为:充分利用废弃海洋生物,减少污染。增强产业链,提升竞争力,少一项扣3分。由于2016年专项资金所投入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本指标根据以往高新产业发展状况评分。《福建省2015年度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CPA广拓专审〔2016〕0356号)显示,高新产业项目“能充分利用废弃海洋生物减少海洋的污染,增加本省海洋生物加工企业产业链,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不断成长,为我省海洋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5)社会评价(共5分,得4.5分)
“社会评价”指标分值5分,评价标准为:针对企业对该项资金的补助方式、项目管理、政府支持力度等情况的满意指数,得分=满意度(以问卷调查中选项的数量计百分比)*6。共取得有效评价调查表15份,得分=270(15份问卷实际得分)/300(10份问卷满分值)*100%*5=4.5分,该指标分得4.5分。
三、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
(一)产出和效益较实施期限滞后
由于高新产业项目实施年限较长(三年),所以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尤其是第一年,产出和效益不明显。很多绩效指标,如科研论文发表率、获取专利率、项目成功率、成果推广(示范)面等只有在项目实施末期或完成后才能统计。
(二)项目数量多,进度跟踪困难
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数量多,2015年扶持项目为32个,2016年扶持项目25个,实施单位众多,项目进度跟踪监控较难。
四、项目实施中改进建议:
(一)根据高新产业项目产出和效益较实施期限滞后特点,绩效按照已实施完毕的高新产业项目进行评价。
(二)建立项目进度跟踪机制,实施看板管理,及时监控项目进度,对人为造成的项目进度延缓等不良行为进行通报批评,促进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