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福建省海洋保护与发展项目的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厅对2016年福建省海洋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本次绩效考评依据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南》、《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进行。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我省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本省海洋技术、渔业资源管理技术标准和渔业行业各类产品、质量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利用开发活动;承担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负责渔业管理工作。
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支持我省海洋经济试点建设,本项目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2〕8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2〕43号)文件立项。
2、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海洋保护与发展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水域整治与修复、海洋环境监测与观测预警、水域环境及病害疫情监测、水产品质量安全等项目。
1.项目资金实际到位及支出情况
根据闽财指〔2016〕60号文件,省财政厅2016年安排海洋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于2015年提前下达1474万元,到2016年底全部拨付到位,项目当年实际支出7000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定了《福建省海洋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14〕83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机关及厅属企业事单位资金、资产管理暂行规定》(闽海渔〔2013〕437号),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海洋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将资金专款专用,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合规,固定资产入账及时,财务核算管理规范。
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选用原则和依据
本项目绩效指标设计以福建省财政厅下发的绩效评价指标表(共性指标)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设计个性化指标,设置了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指标评价方面依据项目特点选用了比较法(如成本控制率,以当年预算数为比较标准),发生次数法(如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种数、病原菌耐药性普查种数)等方法。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项目在2015年度合并在海洋经济发展项目进行评价,在2016年度列入绩效评价项目。在厅领导安排下,成立以省海洋与渔业厅计划财务处牵头,各部门配合的绩效评价小组,同时,聘请外部中介机构介入,协助开展工作方案的制定,基础数据搜集及整理,评价报告撰写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1.项目绩效评价得分及等级
经过考评,本项目最终得分96.67分,自评为优秀。
2.绩效评价指标得分具体分析
1、投入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26.67分
(1)时效情况(共5分,得5分)
“时效情况”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项目实际实施月份是否晚于计划月份,实际实施月份不晚于计划月份的得满分,比计划月份晚1个月以内扣1分,比计划月份晚1个月以上不得分。根据闽财指〔2016〕60号文件,省财政厅2016年安排海洋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于2015年提前下达1474万元,到2016年底全部拨付到位。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共2分,得2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2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②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本项目年度任务数和绩效目标相对应,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该指标得2分。
(3)绩效指标明确性(共2分,得2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为2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该项目明确的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将投入、过程和产出效益进行了详细合理的分解,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进行表述,该指标得2分。
(4)绩效指标完成率(共3分,得2.67分)
“绩效指标完成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目标完成率E=目标实际完成数/期初目标编制数。本指标得分为指标权重×E。本年设置9个指标,完成8个绩效指标,目标完成率E=8/9*100%=88.89%,故本指标得分=3*88.89%=2.67,该指标得2.67分。
(5)项目立项规范性(共3分,得3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该项目依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2〕8号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闽财农〔2012〕43号文件)等文件正式立项。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6)成本控制率(共3分,得0分)
“成本控制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成本控制率=截至年末累计支出数/项目概算或当年度预算。A≦100得满分;100%
“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4分,评分标准为①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资金到位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本项目资金到位率=5000/5000*100%=100%>9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8)到位及时率(共3分,得3分)
“到位及时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到位及时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及时到位资金:在某一时点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规定应在某一时点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财政预算资金及时下达,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9)资金使用率(共5分,得5分)
“资金使用率”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①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资金使用率大于95%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实际使用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施单位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根据2016年度的项目支出表中数据,项目的实际使用资金为7000万元,预算资金为5000万元(上期结转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7000/5000*100% =140%>95%,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2、过程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30分
(1)管理制度保障(共3分,得3分)
“管理制度保障”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制定有《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4〕83号)。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共3分,得3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③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不得分。经抽查相关资料,均能达到要求,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3)项目质量可控性(共3分,得3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制定监督考核制度;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跟进;③是否留有跟踪记录。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不得分。制定了《福建省海洋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14〕83号),并严格按办法执行,保证项目质量可控。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共2分,得2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有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制定有《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机关及厅属企业事单位资金、资产管理暂行规定》(闽海渔〔2013〕437号)、《福建省海洋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14〕83号)等文件,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共3分,得3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①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经检查项目相关资料,未发现问题。依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3分。
(6)固定资产专人管理情况(共2分,得2分)
“固定资产专人管理情况”指标分值2分,评分标准①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②建立完备的设备台账以及设备使用维护记录档案制度。健全得满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我单位资产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维护。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分。
(7)固定资产利用率(共3分,得3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①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所有固定资产×100%。本指标按比例计分,即指标权重×固定资产利用率。经清点,未发现尚未投入使用资产或损坏待维修的资产,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8)项目资金安全性(共5分,得5分)
“项目资金安全性”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①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②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每发现一例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经自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9)信息规范性(共3分,得3分)
“信息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规范的得满分,有1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经自查相关会计核算资料,信息规范完整。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10)信息完整性(共3分,得3分)
“信息完整性”指标分值3分,评分标准为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完整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经自查,本单位该项目会计核算资料完整。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40分
(1)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种数(共5分,得5分)
“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种数”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目标值5种,每少一种扣1分”。根据《稳中求进、奋发有为、迈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新步伐——在2017年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显示“开展6种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全面启用病情测报系统,提高病情测报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2)病原菌耐药性普查种数(共6分,得6分)
“病原菌耐药性普查种数”指标分值6分,评价标准为“目标值2种,每少一种扣3分”。根据《稳中求进、奋发有为、迈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新步伐——在2017年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显示“开展……和2种病原菌耐药性普查”,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3)一、二类海水水质海域面积比例(共6分,得6分)
“一、二类海水水质海域面积比例”指标分值6分,评价标准为“目标值80%,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根据《稳中求进、奋发有为、迈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新步伐——在2017年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显示“我省近岸海域水质持续好转,2016年一、二类海水水质海域面积比例达88.7%,较上年明显增加,主要海湾一、二类海水水质海域面积比增15.3%,其中三沙湾、闽江口、湄洲湾和厦门湾比增20%以上”。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4)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月报(共5分,得5分)
“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月报”指标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每月一期,未完成任务,每少于5%扣一分”。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7)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通报份数(共8分,得8分)
“海洋环境通报公报数”指标分值8分,评分标准为“目标值4份,每少一份扣2分”。根据《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通报》,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8分。
(10)通过能力测试实验室数(共6分,得6分)
“通过能力测试实验室数”指标分值6分,评分标准为“目标值4个,每少一个扣1.5分”。根据《稳中求进、奋发有为、迈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新步伐——在2017年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显示“全省4个实验室通过农业部水生动物检疫实验室能力测试”。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11)信息发布及时性(共4分,得4分)
“信息发布及时性”指标分值4分,评分标准为“每季末及时发布《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通报》得1分”。经检查,各季度均及时发布《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通报》,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三、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
病害测报准确性有待提高。由于病害测报的特殊性,病害测报需要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测报员不仅仅需要高技术,还需要有敬业精神。因为有的病情只能靠肉眼观看、根据经验判断,加上病害诊断技术水平莨莠不齐,导致测报工作中还有不足之处,如监测数据不够科学、操作不够规范、疾病规律把握不准等问题。
四、项目实施中改进建议
一是继续加强测报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病害人员技术水平;二是巩固现有测报点,并逐步增加,以扩大测报面积,提高测报比例;三是扩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和病原菌耐药性普查范围,加强水生动物病害测报与疫病监测工作,完善全省监测网络体系,全面启用病情测报系统,提高病情测报的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