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海洋与渔业厅2013年度部门预算的函》(闽财指〔2013〕58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46号),省海洋与渔业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我省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本省海洋技术、渔业资源管理技术标准和渔业行业各类产品、质量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规划、海洋与渔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利用开发活动。
(三)监督检查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并组织协调重大海洋与渔业权益纠纷,处理涉外渔事案件。
(四)负责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工作。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使用。组织实施海域权属登记、海域论证、海域评估和海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审批和管理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组织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五)承担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的责任,负责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管理。
(六)承担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拟订并执行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海洋工程项目、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七)负责海洋、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承担海洋环境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的责任。组织海洋资源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指导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工作。
(八)负责维护海洋与渔业生产秩序工作。依法管理与保护全省渔业资源和水生动植物资源。承担渔港和渔船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渔业船舶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工作。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省海洋与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救援等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渔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渔业许可证制度。组织重要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依法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参与品牌培育和市场体系建设。
(十)负责海洋与渔业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实施“科技兴海”、“科教兴渔”战略。组织实施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
(十一)负责海洋与渔业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监督执行国际渔业公约和双边、多边渔业协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台海洋与渔业交流合作工作。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
(十二)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海洋与渔业厅总编制数1421人,实有人数951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事业编制864人。包括1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一)省海洋与渔业厅本级(行政)
(二)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三)省水产资源调查队
(四)福建省人民政府驻浙江渔业生产指挥部
(五)省水产设计院
(六)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七)省海洋技术学校
(八)省水产干部学校
(九)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十)省海洋与渔业厅世行办
(十一)省渔业指挥部办公室
(十二)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
(十三)省海域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四)省海洋预报台
(十五)省水产研究所
(十六)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三、2013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省海洋与渔业厅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加快海洋经济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全面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试点省建设,加快海洋经济发展;
(二)争创生态文明示范区,努力建设美丽海洋;
(三)加快现代渔业建设,推动产业发展壮大;
(四)推进平安渔业建设,营造渔业安全健康发展环境;
(五)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科技支撑作用;
(六)提升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构建海洋强省坚强堡垒;
(七)增强执法能力,提高依法管海水平;
(八)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增强海洋与渔业系统干事创业本领;
四、2013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3年,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收入预算为40350.4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517.39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收入计划6327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入计划4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0万元,其他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668.0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0350.4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386.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66.84万元,公用支出9703.56万元,项目支出1939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1517.3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3155.73万元,主要用于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经费支出。
(二)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72.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12.5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四)2130101行政运行(农业)2537.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
(五)2130104事业运行(农业)1155.2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
(六)2130106技术推广与培训825万元,主要用于渔业“五新”技术推广,渔业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及培训,科技自主创新等经费支出。
(七)2130108病虫害控制5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我省重点养殖水域及病害疫情环境监测,渔业病害测报等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和养殖病害等经费支出。
(八)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14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水产苗种生产专项整治,对部分水产苗种场、水产品进行药残监督抽查等水产品质量的安全经费支出。
(九)2130110执法监管1070万元,主要用于查处违法用海,非法采砂,实施伏季休渔等渔业执法管理支出。
(十)2130121农业结构调整补贴3245万元,主要用于加快我省渔业增长方式改变,推进现代渔业发展,优化海洋渔业结构等经费支出。
(十一)2130123农业生产保险补贴30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渔工渔船保险省级30%的补助支出。
(十二)2200214海域使用金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海洋高新产业发展、海洋污染治理、海洋环境保护监测、海洋及海浪预报、播报等经费支出。
附件:1、收入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