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核定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2011年度单位预算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1-02-16 15:06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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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海渔〔2011〕59号)

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海洋与渔业厅2011年度部门预算的函》(闽财指〔2011〕58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你单位预算核定如下:
       一、 2011年度收支预算
       一般预算支出173.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44万元,公用经费18.25万元,专项经费40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从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代管资金收入计划和财政专户资金收入计划中安排的相关支出,均采用预安排方式。执行中省财政根据部门实际收入的缴库进度核拨经费支出。部门未完成收入计划的,相应调减相关支出。
       三、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加强经费管理,提倡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
    
      附件: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2011年度单位预算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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