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海渔〔2011〕57号)
省水产设计院: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海洋与渔业厅2011年度部门预算的函》(闽财指〔2011〕58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你单位预算核定如下:
一、 2011年度收支预算
一般预算支出395.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9.81万元,公用经费5.71万元,专项经费10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从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代管资金收入计划和财政专户资金收入计划中安排的相关支出,均采用预安排方式。执行中省财政根据部门实际收入的缴库进度核拨经费支出。部门未完成收入计划的,相应调减相关支出。
三、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加强经费管理,提倡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
附件:省水产设计院2011年度单位预算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