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海渔〔201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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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批复我厅201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指〔2010〕58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单位预算核定如下:
一、2010年度收支预算
1、预算收入8756.2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478.27万元,预算外资金收入计划5793万元,其他收入485万元。
2、一般预算支出2478.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1.7万元,公用经费1176.57万元;预算外资金支出计划5793万元,其他支出485万元;具体项目见附表。
3、预算外资金收入计划中安排的相关支出,采用预安排方式,执行中由省财政按单位实际收入的缴库进度核拨经费支出,单位未完成收入计划的,相应调减相关支出。
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加强经费管理,提倡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