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海洋与渔业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6〕32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46号),省海洋与渔业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我省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本省海洋技术、渔业资源管理技术标准和渔业行业各类产品、质量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规划、海洋与渔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利用开发活动。
(三)监督检查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并组织协调重大海洋与渔业权益纠纷,处理涉外渔事案件。
(四)负责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工作。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使用。组织实施海域权属登记、海域论证、海域评估和海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审批和管理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组织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五)承担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的责任,负责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管理。
(六)承担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拟订并执行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海洋工程项目、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七)负责海洋、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承担海洋环境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的责任。组织海洋资源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指导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工作。
(八)负责维护海洋与渔业生产秩序工作。依法管理与保护全省渔业资源和水生动植物资源。承担渔港和渔船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渔业船舶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工作。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省海洋与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救援等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渔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渔业许可证制度。组织重要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依法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参与品牌培育和市场体系建设。
(十)负责海洋与渔业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实施“科技兴海”、“科教兴渔”战略。组织实施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
(十一)负责海洋与渔业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监督执行国际渔业公约和双边、多边渔业协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台海洋与渔业交流合作工作。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
(十二)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包括1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主要任务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海洋与渔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着力做大亮点、打响品牌、建好平台、保护生态、优化服务、注重创新、保障民生、转变作风,扎实推进海洋与渔业各项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远洋渔业持续壮大。主动应对主要入渔国印尼渔业政策大幅调整造成项目停产的严重影响,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引导企业开展过洋性转场,有序推进伊朗、毛塔、马来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朝鲜东部海域等转场项目。我省作为唯一省级政府代表在全国远洋渔业发展30年专题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2015年全省新增外派远洋渔船37艘,近50艘远洋渔船正在建造;全年远洋渔业产量31.8万吨,同比增长20%,实现产值31.5亿元。
(二)传统养殖优化升级。设施渔业加速推进,新增工厂化养殖25家、养殖面积15万平方米,泉盈科技公司工厂化循环水深海鱼养殖一期项目投入试运行,其养殖设施装备和技术居世界领先;霞浦万丰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封闭式循环水养殖车间6000平方米,养殖周期比池塘养殖缩短三分之一,养殖用水量减少95%以上,单位面积产量提高5倍以上;清流县沧龙村应用池塘循环水养殖技术,养殖过程收集鱼类代谢物和残剩饲料50%以上,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全省新建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1.07万亩、“菜篮子”基地2000亩、健康养殖示范场12家、塑胶养殖网箱1000口、抗风浪深水网箱50口。创建现代渔业产业园区20家,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水产养殖企业达2000多家。
(三)休闲渔业蓬勃发展。新增“水乡渔村”17家,南平市现有省级以上“水乡渔村”21家,数量居全省首位。在福州渔博会期间举办休闲渔业项目推介会,启动建设福州金鱼产业园,全省休闲渔业总产值达50多亿元。2015厦门国际休闲渔业博览会吸引了境内外300余家企业参展,被众多权威媒体誉为“中国休闲渔业第一展”。
(四)水产加工业提质增效。制定下发《关于推进水产加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福清龙田、东山经济开发区、霞浦台湾水产品交易中心、诏安水产专业加工区4个省级水产品加工园区已入驻加工企业50家,预计全年水产品加工产值超过100亿元;2015年全省新建万吨以上大型冷库7座,新增水产加工生产线50条。预计全省水产品出口创汇继续居全国第一,其中东山县居全省县(市、区)首位。
(五)新兴产业稳步发展。“6.18”期间召开主题为“海洋生物医药技术:创新与转化”的第二届福建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峰会,发布15项海洋高新产业企业技术需求,目前我省已集聚石狮华宝、润科生物、蓝湾科技、朝阳生物等30多家现代海洋生物医药企业,“十二五”期间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增速近20%,厦门汇盛生物的非溶剂型DHA藻油获得欧盟新资源食品认证,金达威辅酶Q10占据全球市场约50%的份额,国家海洋三所的海洋药源生物种质资源库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海洋药源种质平台,厦门市游艇销售量占全国三分之一。
(六)抓好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完成中心渔港批复1个、一级渔港1个,动工建设一级渔港2个,二级渔港立项5个,5个完成主体工程,推进在建项目进度20个。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升级改造系统平台,开发手机客户端,实现追溯信息无线录入功能,提高追溯体系的运行效率;扩大追溯体系覆盖范围,新增追溯企业40家,全省累计达132家;加强供青运会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15年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再创新高,达99.7%。
(七)深化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全力推进海域招拍挂工作,2015年通过招拍挂出让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6宗,出让面积约134.2公顷。宁德市出台关于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意见,莆田市实现全省首例收储海域填海项目海域与土地共同出让,福州、宁德的一批项目已完成招拍挂前期工作,5个用海项目出让方案通过审核。全力推进海域收储工作,2015年全省共收储海域1285公顷;莆田市出台了《海域海岛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福州江阴、莆田涵江、漳州古雷、平潭安海澳等区域内的一批用海项目已编制海域收储计划。
(八)强化防灾减灾工作。编制完成《福建省海洋观测网建设规划(2016-2020年)》;成功应对“苏迪罗”、“杜鹃”等登陆和影响我省海域的9个台风,共撤离回港海上作业渔船100918艘、撤离上岸海上劳力87169人、老弱妇幼19722人、转移船上作业人员165306人,实现海上“不死人、少损失”的目标,防台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国家海洋局、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充分肯定。海洋预警报能力升级改造、海洋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2个项目获国家海洋局批复,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工作通过国家考核,被评为优秀单位。
(九)严厉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和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全省共摸底排查涉渔“三无”船舶11961艘;清理取缔涉嫌采捕红珊瑚船舶及涉渔“三无”船舶1089艘,其中拆解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641艘;破获非法交易红珊瑚案件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8人,查获疑似红珊瑚380.52公斤,案值1.3亿元;审结涉红珊瑚案件12件,判刑21人,有效遏制和扭转涉渔“三无”船舶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采捕红珊瑚的猖獗势头。
(十)开展福建海洋“蓝剑”联合执法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船艇184艘次、固定翼飞机1架,执法车辆39辆次、人员2817人次,航时584.5小时,航程5703海里,登临检查船舶507艘次,查获涉嫌违规船舶56艘,收缴罚没款144万元,拆除违规定置网18张、流刺网2张、非法养殖设施2682亩,制止非法占用海域搭建平台行为2起,拆解涉渔“三无”船舶3艘。积极组织开展“净海2015”海上综合执法年活动,推进“海盾”、“碧海”、“护岛”、“银滩”等专项执法,查处各类违法占用海域、破坏海洋环境和违法开发利用海岛案348宗。福建“蓝剑”联合执法常态化被列为《中国海洋报》2015年海洋执法十大新闻。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年初结转结余35,977.06万元,本年收入165,798.7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2.79万元,本年支出149,014.42万元,结余分配378.7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2,565.38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165798.7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4740.82万元,增长36.96%,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28842.01万元。
2. 事业收入5250.84万元。
3. 上级补助收入30562.95亿元。
4. 其他收入1142.91亿元。
(二)2015本年支出149014.42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9376.84万元,增长49.56%,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6752.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077.10万元,公用支出2675.32万元。
2. 项目支出132238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24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36863.5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54878.05万元,增长66.9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5.0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37万元,增长37.23%。主要用于水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支出。
(二)“205教育”989.7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4335.33万元,下降81.41%。主要用于省海洋技术学校和省海洋职业技术学校的人员经费支出,支出下降的原因是因为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归口到省教育厅。
(三)“206科学技术”3008.9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044.29万元,增长53.16%。主要原因是省水产研究所、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加大社会公益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础科研等支出。
(四)“208社会保障和就业”3842.6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315.97万元,增长8.96%。主要原因是厅机关及15个下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小幅增长。
(五)“210医疗卫生”675.2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53.37万元,增长29.38%。主要原因是厅机关及15个下属事业单位(包括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支出有所增长。
(六)“213农林水事务”79762.7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5686.96万元,增长24.48%。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农业的投入,包括对石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渔业技术推广、渔业结构调整、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渔业病害防治、重点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省级水产良种场建设、渔业种质资源保护、渔业保险、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等方面支出。
(七)“214交通运输”460.9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20.91万元,增长35.56%。主要用于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支出。
(八)“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013.5万元,是今年新增的支出,用于海洋经济创新区域示范项目企业助保金贷款的政府风险补偿金。
(九)“22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3326.5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28215.27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海岛和海域保护方面的支出,包括海岛(海岸带)综合整治及修复、海岛生态修复与保护、海洋保护与发展、海洋高新产业发展、海洋防灾减灾、海洋及海浪预报等支出。
(十) “221住房保障支出”1163.9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90.17万元,增长19.53%。主要原因是厅机关及15个下属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有所增加。
(十一)“229其他支出”614.13万元,主要是2015年预算追加安排海洋经济调查专项500万元,其他属于海洋与渔业项目管理等费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40.83万元,同比下降33.4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69.31万元,主要用于拍摄我省远洋渔业企业在非洲的渔业生产情况和基地运作情况的新闻专题片,积极拓展远洋渔业发展空间,同时赴美国、加拿大开展海洋观测预报技术领域的交流与访问工作;同时深化我省与台湾爱渔业科技、增殖放流、休闲渔业、海洋观测预报技术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事宜。2015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8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47人次。与2014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23.56 %,主要是今年我厅的出访目的地主要集中在台湾地区,所需经费相对较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8.09万元,2015年我厅没有购置公务用车,238.09万元全部属于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4辆(包括执法执勤车26辆)。与2014年相比,车辆运行费下降27.48 %,主要是我厅加强内控制度管理,车辆使用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33.43万元。主要用于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加强海洋和海域的开发利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促进对台海洋与渔业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7.93%,主要原因是我厅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9. 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