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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建设项目(展区布设)监理采购公告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24-12-18 18:39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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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现按照相关规定采用市场比选方式实施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建设项目(展区布设)监理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建设项目(展区布设)监理

  2.项目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英屿村前屿136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特勤执法支队

  3.项目规模: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建设项目(展区布设)主要内容为展区布展,布展面积约609㎡,投资概算约人民币243.8万元。

  4.监理要求:需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有关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为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建设项目(展区布设)的设备、工艺、方案、施工步骤程序等提供监理服务,贯穿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建设项目(展区布设)建设全过程。

  4.1.监理工作包含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项目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资料及档案移交。

  二、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要求

  1.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65000元。

  2.本项目为一次性包干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该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如有漏报,视同含在响应报价中。

  四、比选办法

  符合采购文件所有要求,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总报价最低者成交。最低报价相同时,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投标报价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材料,以证明其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以及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述资料和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2)。

  4.投标报价单(附件3)。

  5.具备要求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提交投标文件相关事项:

  1. 凡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于即日起向我单位咨询采购相关事宜并递交投标材料。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1:00。

  2.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1:00,供应商应到现场参与投标。

  3.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英屿村前屿136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特勤执法支队一楼图书阅览室

  4. 联系人:杨先生,0591-83696200

  七、其他注意事项:

  1.上述所有材料应按照本公告要求的范本填写,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标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其资质不得使用其他法人单位资料。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付款方式: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建设项目(展区布设)完成后,监理人完成竣工结算资料,通过项目验收并达到付款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付款。

  4.若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建设项目(展区布设)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取消,对应的监理服务项目将同步取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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