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现采用市场比选方式采购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特勤执法支队计算机、网络和安防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单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二、项目名称:特勤执法支队计算机、网络和安防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三、项目内容:见附件1。
四、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6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报价无效。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由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符合采购文件所有要求的,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最低报价相同时,随机抽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投标报价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材料,以证明其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以及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述资料和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3)。
4.投标报价单(附件4)。
八、提交投标文件相关事项:
1. 凡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于即日起向我单位咨询招标相关事宜并递交投标材料。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0:00。
2.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10:00,供应商应到现场参与投标。
3.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英屿村前屿136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特勤执法支队一楼图书阅览室。
4. 联系人:胡先生 (0591-83690770 13599397032)
九、其他注意事项:
1.上述所有材料应按照本公告要求的范本填写,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其资质不得使用其他法人单位资料。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