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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5日,国家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以下简称“开禁”通知),这也意味着,自1990年起,饱受争议、历经政策波动的河鲀“禁食令”,终于在26年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合法化”食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