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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海洋渔业船员培训机构分为以下三级,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由农业部另行规定:一级渔业船员培训机构,可以承担海洋渔业船舶各类各级职务船员培训、远洋渔业专项培训和基本安全培训;二级渔业船员培训机构,可以承担海洋渔业船舶二级以下驾驶和轮机人员培训、机驾长培训和基本安全培训;三级渔业船员培训机构,可以承担海洋渔业船舶机驾长培训和基本安全培训。